婚后如何一个人买房子
婚后如何一个人买房子
受到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现代社会,拥有一个家已经更多的具像化为拥有一套房子。对于北漂一族一来,在北京购买一套婚房不容易。但同时,现代婚姻的极不稳定性,又给房屋的归属及分割等问题,带来极强的不确定性,房子的处理往往会引发很大的争议,那么婚后如何买房才算是个人财产或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司法实践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由律师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婚前个人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对于婚前个人出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货的房屋,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该房屋,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见进行调解。如不能协商一致,因出首付的夫妻一方一般是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所以法院会将该房屋判归出首付的一方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权属份额归双方,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都对另一方根据还贷的比例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经济补偿。
二、婚前双方出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对于婚前双方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如夫妻双方均能够提供出资首付的证据,那么该房屋应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判归双方按份共有。在离婚涉及房屋分割时,双方可进行协商,法院会进行调解或和解。如协商不能,一般由占有份额多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对享有份额少的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也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评估。评估后,法院会根据另一方对房屋享有的份额计算补偿数额。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如在离婚分割房屋时,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所有权登记人所有。父母出的首付相当于对自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予,该方根据首付的数额及还贷的数额对房屋享有相应的比例份额,另一方根据还贷的数额享有剩下的房屋份额。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判决份额多的一方对份额少的一方进行补偿。另外,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为自己的子女购买房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婚后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
此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夫妻一方使用婚前的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如果仅从房屋的取得时间来看,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确为使用婚前个人存款购买,且该个人存款在婚后并未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则可以将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婚后出售了婚前的个人房产,使用该房款又购买了新的房屋,此类情况的认定与上述方法类似。
五、以父母名义购房,父母再将房屋赠予给一方子女。
如果夫妻一方使用婚前的存款或将婚前的房产出售以自己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登记首先登记在自己的父母名下,而后父母再以赠予的形式将房屋明确赠予给自己的子女一方并完全房屋过户登记,那么该房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该认定前提也是使用父母名义购房时的房款应为个人财产,不能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合,否则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相应的财产约定,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了约定,也是合法有效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一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了放弃房屋所有权,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以上是几种涉及婚前婚后出资的房屋归属的认定,在现实中,婚姻关系存续的前后付款购房的司法认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要综合双方的证据及案件的事实细节最终认定。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价值判断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希望本文的论述和介绍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
婚后买房,法律应该是共同财产。但我希望女方不要求得。因为我感觉是男方婚前的钱,只是婚后才买而已。
婚后买房写了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父母买的房子又是归谁的呢?《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婚后买房写了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间有明确书面约定的除外。 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子是一人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为双方按出资额共有,按份共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您提到的婚后个人买房,不太了解您说的“个人”是什么意思。简单回答一下:
1. 先说说什么算“个人”。一般来讲,个人婚后买房,是指动用的全部是个人财产。那么在结婚后什么才算是个人财产?这里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跟配偶约定好的属于自己的财产。例如,自己之前有一笔存款,这个存款跟配偶书面约定好,算自己的,不作为家庭财产。注意,是书面,不是口头、或者黑白不提。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婚姻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还有几种情况,例如自己的父母出的钱;继承父母的、且父母生前指定只给孩子个人的。
2. 婚后个人买房,有两种证明说明是个人的:(1)夫妻俩书面认可,属于单方的,另一方没有份额。这就依赖于买房的钱是算个人出的还是家庭出的。(2)房本上的信息标识。房本仅仅是一个人名字是不足以说明属于个人的。还要有关键信息标识,在房本上必须写明“单独所有”,否则基本判定是家庭共同财产。
简单总结一下:婚后个人买房,要确定买房钱是完全属于个人的;房本上,要明确标识是个人的。
婚后女方怎么样买房才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如果是女方父母出资购买住房,房产证只写女方一人名字,该住房属于女方爹妈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婚后买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只有女方个人名字,夫妻俩又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规定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样的住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婚姻法》规定: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后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你题目当中的具体案情描述中提到了,你做了一个放弃所有权的公证,这个具体要看是什么样的一个公证,如果你已经明确放弃了房屋所有权,那么该房屋有可能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您好!
婚后买房、想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满足一个基本前提的情况下,有两种方式:
- 基本前提是:房产登记为个人名字。这只是前提,但是不能决定房产最终到底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内所得的房产,不是仅仅依据登记情况来确定产权人的。
两种方式是:
- 用可证明的、完全属于个人财产的钱购买房产。
- 夫妻之间签订协议,说明房产完全属于一方、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分别说明一下:
用个人财产购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
这里所指的个人财产,笼统的讲,有两种类型:
- 一种类型是完全属于自己个人的。例如,个人婚前攒下来的钱(与婚后的收入没有过混同)、个人财产转化来的钱(例如,把自己婚前的房子卖了,所得的收入)。
- 一种类型是别人给的、且指定给到个人的。例如,自己的父母给的钱、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得到的且声明只给个人的财产。
除上述情况之外,绝大多数情况下的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自己把工资攒住存起来,虽然工资卡是个人名下的,但存款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购房款必须要证明是个人财产。如果能够证明、且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就算作个人财产。
夫妻间通过协议的方式,说明房产归属。
这是第二种方式。
夫妻间可以通过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说明财产归属。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不涉及到违法违德的内容,无论财产原来从哪儿来的、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都以协议为准。
协议,不一定要公证。但是,如果想保险一点的话,可以公证。
所以,如题主阐述的问题:如何公证为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公证的是那份夫妻之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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