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士,我从法律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先要看看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父亲一人所有,还是和其他人共有的。如果是和其他人比如说和你母亲共有,那么你父亲就不能把这个房子全部赠给你,而只能把属于他的份额的那一部分给你。
第二,要看你父亲还有没有其他的遗产继承人,比如你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父亲的爸爸妈妈,或者配偶还在。如果都不在的话,那就你一个遗产继承人,也就不用写遗嘱了,你父亲去世后,遗产当然是你的。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话,他们也是你父亲的遗产继承人,这个时候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争议,我的意见是
最好去公证一下
因为,根据我这十几年的办案经历,书写的遗嘱,大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就是有个别遗产继承人说这个遗嘱是伪造的,这就会牵扯到打官司和鉴定。
如果走公证程序可以减少这些争议。
因为公证后的遗嘱,就被国家机关予以确认是真实的。以后也就不会产生其他争议。
第三,就是看你父亲还有其他债务没有,如果有其他债务,那么即使是有遗嘱,也公证了,那也要先用遗产去还债,还完债剩下的才是你的。或者你可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你父亲偿还债务。
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法定要件,但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更高,在后续的遗产继承环节也更加辩解。
如题所述,你父亲有一套房产,他想在百年之后把这套房产给你继承,便准备订立一份遗嘱。通常情况下,你的父亲可以订立自书遗嘱,只要他在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并且遗嘱内容是他亲笔书写,注明了年月日和亲笔签名,那么这份自书遗嘱表示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当然,虽然自书遗嘱本身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公证遗嘱那么方便。一方面,公证遗嘱效力更高,如果有数份内容相互抵触的遗嘱,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更高。另一方面,公证遗嘱在继承环节更加便捷。具体来说,在具体办理房产过户时,房管局一般要求先去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拿着自书遗嘱去办理公证,公证处会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他们不到场配合的,你就只能提起继承权纠纷之诉,待获得胜诉的生效判决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可以说是非常麻烦。
相反,如果你拿着公证遗嘱去办理继承公证,则不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到场配合。如此一来,你就能比较方便地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了。所以,涉及到继承房产的,最好还是办理公证遗嘱比较好。
您的问题是父亲想要把房子赠与您,后面说的是遗嘱是否需要公证。首先解释一下遗嘱与赠与的概念。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一般情况下会有赠与合同。
尤其是涉及到房产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认为,老人还健在,赠与房产只要办了公证就行。但是,很多时候,老人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反悔,甚至于房子都已经过户了,各种往回要,产生各种纠纷。因此,建议赠与房产在办理公证后,要及时过户。可以过户说是对被赠与方的一种保障。
至于是否公证的问题,无论是遗嘱还是赠与协议,建议公证。具体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我父亲想把房子赠给我,遗嘱需要公正吗?
你父亲想把房子赠给你,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但是涉及到你父亲的遗嘱想把房子赠与你,房子只有在你父亲去世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根据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 规定:你必须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地产管理机关才可以给你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你还是必须办理遗嘱公正的!
办理遗嘱公正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避免其他亲属对遗嘱内容的争议,甚至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而引起司法诉讼。
不需要。
如果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直接赠与你的话,写一份赠与协议就可以。如果想选择作为遗产的形式留给你,可以写一份遗嘱,只要是处分自己的财产就没问题。至于需不需要公证,我认为看你个人的选择,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遗嘱的形式很多,也可以选择自书遗嘱。
只要房产证只有你父亲的名字,而他又没有其他债务,只要他自己立个遗嘱就行,爱给谁给谁,不用通知别人。老人离世后,你就可以拿着遗嘱去办理房产证变更,如果别人有异议,起诉法院,你可以拿着判决书去变更继承。
遗嘱需不需要公证,这要看什么情况。遗嘱公证只是遗嘱一种形式。除公证这种形式外,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
你父亲的房子赠给你,如果你是唯一的继承人,又没有其他纠纷,没有必要公证。
如果你父亲房子的继承人,还有其他人,去公证一下更好。公证是一个比较严格,比较有权威的形式。在公证的时候,凡是有利益牵扯的都得到场签字。将来房子如果发生纠纷,公证过的遗嘱就是依据,房产过户的时候,可以凭这个公证去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