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遭受家暴应该怎么办
我知道当看到这个报道时,我们会愤怒会谴责夫妻百日恩,恩何以如此仇暴?冷静后会质疑会矛盾懂得摄像采集证据这种高操作,却不懂得证据拯救不了破碎的关系任何时代的家庭,暴力从不是主旋律但是暴力从未消亡于任何一个时代。需认清家暴,不止于伤身,还有诛心。殴打是一种显性家暴,诛心是一种隐性家暴这一切背后,是人格扭曲化是对现实无法掌控的最无能表现一个人,要通过暴力彰显自己的主导地位无非是虚张声势,掩盖其内心脆弱而已。一个人,要通过无底线妥协,获得稳定的家庭关系只会愈演愈烈,变本加厉但如果作为观者,你仅从对错、强弱、立场、情绪去评判这件事,只能是雾里看花。自寻烦恼。在这件事上,两个人必然都有措辞、都有其借口。不恰当的说,当你发现女人原来是个心机者,(能用摄像头取证据,必然不傻)或者女人喜欢与别的男人暖昧,你马上又开始说女人如何、如何当你发现男人原来就是个傻X在外没本事在家拿老婆出气你马上又会进入另一个剧本里当你发现这对夫妻都不是什么善人平时做人就是欺善怕恶你马上又会来一句“活该”明知这件事有无限可能性,但我们就心甘情愿的做剧场里的木偶,被一条线,牵扯来、牵扯去。这也不行,那也不不行,就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么?不是,人之所以是人,正因为我们有温度。四个字等待真相避免做情绪的奴隶。陷入立场不定的困惑。
首先对此次事件的受伤害女士和小朋友表示同情,对家暴男人强烈谴责。把那股雄性激素放在挣钱养家上,如果一定要发泄,有本事到警局打打试试,关到你服,罚到你不管出手。
家暴维权是可行的,但意义有多大?维权的目的是哪些(是要赔偿医治还是解救婚姻)?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或甚至是规避家暴现象,才是问题的根源?
看了一下大家的回答,很多的建议是找政府妇联等部门进行维权。我个人认为,政府的这些居委会及群众组织妇联等,对家暴的影响实在有限。无外乎就是批评教育、宣讲政策,这些对于完全法盲的人或许还有一定的成效,但对于有点法律认识的成年夫妻,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习惯于施暴的一方,该出手时还会出手;受暴的另一方,几次居委会、妇联维权走下来,最后很可能更顺从、无奈地、更平静地接受一次次的家暴。
有些女士说,家暴只有0和N次。我个人是认同的。因为我是男人(清楚家暴男人的品行、动机、心里诉求),身边案例也接触不少。
如何才能减少甚至是规避家暴,我认为主要还是靠自己。如果夫妻感情还在,对于被施暴的一方,必须明确提出自已的不满,用离婚、分居等举措来来施压,让施暴一方认识错误,反思。
如果施暴一方对夫妻关系已无感情,找妇联,警察都没用,坚定离婚才是唯一出路。当然,离婚也得有策略,要哄着离,不能搞一刀切。搞不好,一个离婚,搞出几条人命,是极有可能的。这些血的案例已经不少。有些家暴男人就是对你不在乎,没有什么感情基础,但需要一个保姆,甚至长持的性奴。真离婚了,就失去了一切,以后再难有保姆、性奴身份的第二个女人入套。因为家暴不像性无能,很容易大白于天下,让周边的女人望而生畏。
如果想在家暴中想要点赔偿,那就是在家暴发生时,第一时间报警、验伤,这些都是证据。后面就是离婚赔偿谈判,或者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离和赔偿。至于不想离婚,却谈家暴赔偿的人,那是有问题的人,另当别论了(今天赔你1000元,晚上再跟你要2000元,不给再打,不服再战)。
当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笔者久久不能平静,女子刚放好摄像设备时候,一个赤裸上身,穿着裤衩的男子从另外一个房间跑进来,二话不说就对妻子拳打脚踢,期间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女子也是被打的求饶声不断,撕心裂肺的求救声,当小孩子过去拉自己的父亲不要打妈妈时,直接被这个丧心病狂的父亲推到,这段家暴视频被全程了录下来上传网络时,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当然,也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随即警方关于该家暴视频展开调查。
据悉,目前警方已经调查到视频发出地,涉事家暴男子已被警方带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于家暴来说,许多妇女都是选择忍气吞声,正因为忍气吞声更加助长了家暴平繁发生,并且一次比一次严重。
对于该视频来看,该潮汕女子被家暴也并不是第一次,而是经常发生,不然她也不会知道架设取证摄像,对于丈夫的家暴,她甚至于连时间都知道,知道接下来自己会面对什么。所以她被家暴的已经恐惧,可是她对于家暴并不知道如何去用法律保护自己,所以选择了录像取证。
当被家暴,或者长期家暴的时候,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不受伤害,一定不能忍气吞声,对于长期遭到家暴的妇女来说,已经深深的对丈夫产生了恐惧感,而且在家暴时遭到各种威胁,以至于不能及时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施暴者来说,遭到家暴的弱势群体一定不能忍气吞声,瞻前顾后,当你抱着幻想或者一次次选择原谅的时候,施暴者会更加肆无忌惮,认为你不敢反抗,所以一味地忍让,只能让自己受到的伤害越来越大。
当遭到家暴的时候,一定要报警,或者说寻求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帮助,如果不能够解决,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说施暴者更加过分,可以在法律维权的同时起诉离婚,逃离家暴。
所处当今社会,执法严明,求救迅捷,离开容易。
面对如此家暴,这个女人不是第一次时间,选择报警或者离开,而是在家暴的泥沼里,苟且偷生。
这女人压根没有离开的念头,企图取证威胁,或者把家暴的管控交给警察,取证又能如何?警察管得了一时,可管不住一辈子。
我看了视频,将近一分钟的殴打中,女子除了啼哭,并无他法。而我觉得,就算再强悍的男人,也有破绽,在那漫长的一分钟里,若是我,必然连掐带咬,绝不让他囫囵着走出去。
男人打惯了,女人受辱惯了,都不知道反击。其实,家暴能闹得到这个地步,还是源于女人的软弱无能。一次家暴,受了也就受了,大不了不过了,可屡次家暴,还不离开,不离婚,这就是女人的问题了。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德行,你软他就硬,你硬他就软。走到如今的地步,女人要负不可推卸的责任。遇见渣男不可怕,可怕的是舍不得离开,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甚至能在这暴力里窥得一种悲壮的伟大。
取证,说来讽刺,为了取证,就舍得让自己再挨一次打?还真下得了血本呐,这是人肉试验品,如此不顾惜自己,若男人这次打得狠,一命呜呼了,取证又有什么意义?
但不管怎么说,她的目的达到了,全网皆知,但又能如何?一石激起千层浪,固然酣畅解气。可时过境迁,事过境迁,谁还记得你是死是活?
个人觉得,女性在面对男人第一次家暴时,就要勇于反抗,并阻止各样势力向其施压,并取得男人绝对良好的认错态度,给他一次机会,不离婚。
但也重申,一旦有第二次,女人一则反抗,二则报警,三则离婚。一系列的动作下来,男人如果想跟女人过,就不敢轻举妄动,会收敛,从此相安无事。
若男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就一个字,走为上策,离开他,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尘归尘,土归土。
忍受家暴,保全不了婚姻,保全不了感情,更保全不了孩子。看看那个面对家暴无助无辜恐惧的孩童,女性还忍心让孩子活在这样的家庭里?别说为了孩子,孩子不需要这样暴力的家庭,更不需要这样的父亲。
面对屡次家暴,拿孩子当挡箭牌的女人,不过是为自己的软弱找借口,罪不可恕。可能有人会说,你光说女人的不是,那男人呢?你说呢?自然弃之而后快。
这样的男人,都懒得骂了,直接一脚踢开,好狗不挡道。
事件回顾:20日,网传一段女子在架设摄像机取证家暴过程中,被一男子家暴的视频。21日,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通报称,该视频事发地为广东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市公安局21日通报,被打女子17日报警称被丈夫殴打,经法医验伤达到轻伤程度。目前,犯罪嫌疑人已于5月18日被鹤山市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疆哥有话说:题主问的是如何维权,就目前的情况看,必要的维权手段包括追究家暴者的法律责任,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1、依法维权
早在2016年3月1日,国内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定义,“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暴。
遭受家庭暴力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施暴男子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且已经被刑事拘留,足以说明家暴性质和后果的严重性。
到了这种地步,离婚在所难免。依据《婚姻法》46条“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受害女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得到损害赔偿。
2、保存证据
家庭暴力屡禁不止的关键原因,在于传统观念中普遍认为这是“家务事”,很少上升到法律层面去看待家暴。《反家庭暴力法》以法律的名义向家暴说“不”,不仅体现了对弱者的庇护,同时也彰显了没有“法外之地”的法治精髓。
就操作层面而言,《反家庭暴力法》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警方如何实施干预,这既是依法惩处实施家暴者的起点,也是警方实施干预的难点。
此次事件中,受害女子录制的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施暴过程,也为自己留下了维护权益的最有力证据。由此给遭受家暴者留下的启示是,面对家暴不仅要勇于反抗,更要善于收集证据,这是依法维权的关键所在。
3、一点反思
从受害女子安装视频摄像头这个细节足以看出,她已经多次遭受家暴,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那么,她为什么不逃离这个暴戾的丈夫呢?除了性格上的原因之外,更大的可能性是,除了这个令她心惊胆战的家,她没有其他地方可去。
这才是需要反思的地方。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3年多了,各地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建设的怎么样了?是否对外进行过宣传,让不堪忍受家暴者知道有这么一个庇护所?又能否满足家暴受害者们的实际需求?
当家暴受害者只能通过记录再次挨打的过程来收集证据的时候,“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有必要进一步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
4、总结
完备的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应包括对施暴者的制裁、对受害人的保护和救助措施、相关机构干预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法定程序等内容。只有构建起多部门、全方位的社会合作救助网络,才能及时为家暴受害者送去关怀和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
谢邀请。家暴是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是犯罪。我个人认为女性朋友维权的有效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报警。当暴力发生时或之后立即报警,警方会对施暴者给予警告、训戒等处罚,也会有出警纪录,是个有力证据;2.找人调解。找亲友或基层组织调解,一方面会促使对方改正,另一方面若制作有调解协议书也是证据;3.受伤时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4.可以向当地妇联寻求保护;5.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保护,法院限定施暴者的行为。若对方仍不思悔改,继续施暴,那就只好离婚了。有了有力证据,对方在共同财产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另外,我奉劝有家暴倾向或行为的朋友们,在家里横真不是本事,真正有本事的人,首先会把家庭关系处理得很融洽,使自己的家很温馨,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