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已死亡遗嘱如何公证
立遗嘱人已死亡遗嘱如何公证
如果立遗嘱,分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有财产的处分,不需要受益人提供什么材料。如果做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人提供其继承人的材料,提供材料证明遗嘱中所处分财产的真实性。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由立遗嘱人执行遗嘱内容。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需要立遗嘱人生前向继承人交付公证遗嘱。
立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据有法律效力的。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的遗嘱主要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还有公证遗嘱。
这里面只有公证遗嘱是被公证过的,但是这种遗嘱是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的,不是立遗嘱人自己就能够办成的。
如果大家不想去公证处办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亲笔自己书写即可,但是这里面的要求就是,遗嘱所有的内容,包括正文,还有落款签名处,日期,都要立遗嘱人亲笔手写。注意是手写!打印也是不可以的。
这种遗嘱只要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不一定非得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当然,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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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题主所提到的“公证”,有两种情况:
如果立遗嘱人生前订立的是公证遗嘱,是不需要再公证的。
如果立遗嘱人生前订立的不是公证遗嘱,是无法公证的。
因此,基本结论是:遗嘱无法再进行公证。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如果遗嘱是公证遗嘱
如果订立过公证遗嘱,大部分公证处都会留底,很多地方公证处订立过的公证遗嘱都有备案。公证遗嘱在订立完成之后,会通过“打印件”的形式呈现。换句话说是可以打印多份的。
对于公证处来讲,无论订立人是否需要自己保留,都会将整个订立过程的资料、最终的遗嘱件进行留底。
对于订立人来讲,自己是不是要留一份或者若干份,完全看自己的决定。如果要保留,公证处就会打印多份,每份应该是几十块钱左右。
一旦订立人去世,继承人都可以去公证处申请调取遗嘱。这也算是公证遗嘱的一个优势。
如果遗嘱不是公证遗嘱
如果不是公证遗嘱,公证处是不会对其进行公证的。有两个原因:
1. 订立人去世,就无法核实证据。因为遗嘱具有特殊性,最终是否有效,不是完全看遗嘱这张“纸”,要看订立过程的证据(例如,订立人的精神状态、订立过程是否有相应的笔迹样本、录音录像、见证人等)。但是人已过世,这些证据就根本无法采集。
2. 公证处没有相应职能。即使订立过程中上述证据都采集好了,公证处也不会承担证据鉴定的职能。所以,不会再对其进行公证。
关于遗嘱有效性,谁来认定?
最后再说一下谁来评判遗嘱有效性。这里不过多阐述判断遗嘱有效性的若干条件。
既然题主提到了想对遗嘱做公证,目的应该是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如果是公证遗嘱,只要有公证处的“章”,就已经说明它的效力。
但是如上所说,自己订立过的遗嘱,公证处不能进行公证。那谁来评判遗嘱的有效性?
只有两种途径:
1. 继承人自己。这个过程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评判遗嘱有效性的问题,而是“认不认”的问题。如果多个继承人均认同,其实遗嘱本身是不是合法有效已经不重要的,代表着所有继承人关于遗嘱中阐述的分配意愿达成了一致。
2. 法院判断。如果继承人对遗嘱有质疑、不同意,基本不会有别的途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最终由法院判决书决定。
不会给你的,建议法院起诉,申请法院调取
遗嘱公证需要怎么办?
李老太太年事已高,身边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都已出嫁在外地,只有儿子留在身边照料她。老人想写一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房产全部留给儿子一个人继承,女儿们都不继承,女儿们也都同意由儿子一人继承。老人由儿子陪同到公证处办遗嘱时,需不需要把外地所有女儿都叫到公证处现场?
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分割并通过司法公证的行为,在其死亡后生效的就是遗嘱公证。
题主的意思很明了的,问老太太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需不需要把在外地的女儿们都叫到公证处现场?这个是没有必要的,而且也会增加麻烦。只要老太太属于头脑还是比较清晰的,能够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就可以了。
这个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遗嘱公证,没必要把所有有亲属关系的人都到场来办理的。很多人认为其他的亲属必须到场,是混淆了活着的被继承人和已经去世的被继承人之间的办理公证的程序问题。如果老太太自己身体好,不需要儿子陪同,自己带着全部的证明材料去司法局公证处办理公证就行了。
问题就怕会出现其他女儿和儿子对老太太的财产在老太太去世后会出现分割异议。但是本案例中的其他女儿表示自己都不继承老太太的财产,全部有其儿子一个人占有,这个权责就很简单明晰的。
至于遗嘱公证怎么办理?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好。先写好遗嘱继承书,然后再去司法局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书。首先立遗嘱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办理的条件有如下几点: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能力,意思表达真实,不得违法和社会良俗,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办理遗嘱公证必须自己亲自办理。
遗嘱要包含的内容和遗嘱公证书的样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并在司法局公证处公证的,公证处要为公证人保密,被继承人如果有多份遗嘱的,最后以经过司法公证的这份遗嘱为准。
继承法规定,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优先执行,没遺嘱的按法定继承,即各继承人均分遗产。遗产已被某继承人侵权占有的,其他继承人在知道被侵权时可于两年内提起诉讼维权讨回,超过两年后法院不予支持。遗产在分割前各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遗产属于共有财产,不受20年诉讼时效限制,也不分城乡户口区别,即使数十年后,各继承人仍可随时提请分割遗产。
物权法99条,财产共有人可随时提出分割财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形式。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1.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证明效力最高,有公证遗嘱的存在必然已经排除了法定继承的继承规则。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被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你的父母有一方已经去世,你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看公证遗嘱的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2.如果公证遗嘱已经写明:其遗产由你或者你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父母一方继承的话,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操作,或者他们自行将遗产捐献给国家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等,其遗嘱依然有效,这属于对自己个人生前财产的处分,他人无权干涉。
3.综上,父母立了公证遗嘱,即使一方去世,你作为你父母的子女也应按照其遗嘱内容来遵守,尊重其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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