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多大年龄不能立遗嘱
有人说老人过了七十就不能立遗嘱了,也有人说过了八十就不能立了,那么究竟老人多大年龄不能立遗嘱呢?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说立遗嘱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权利,并没有年龄限制,当然是否所立遗嘱真实有效呢?一定要遵从一下几个方面?
一、立遗嘱有效的条件
(1)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合法;
(5)遗嘱的形式合法。
二、老人可立遗嘱的类型有哪些
1、遗嘱公证: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中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不是遗嘱必须办理公证,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相对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最高。因此,为方便遗嘱顺利执行,可采取此种形式。办理公证遗嘱相关手续,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
4、录音遗嘱:应该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并签名。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几种注意事项: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立遗嘱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所立遗嘱要出自立遗嘱人的自愿。
(2)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单独处分。
(3)代书人和见证人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总之有关与年龄限制,还是要视老人自身的身体状况而定,如果其身体状况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则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时其不可以立遗嘱;如果其身体健康或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则其可以立遗嘱。当然,若老人身体有病症,其病症是否影响其行为能力,要有医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