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孙子是否有份
刚刚结束的清明节的小长假,小编见了一位许久未见的朋友,聊天是提起家中的爷爷前不久因病去世,家里的姑姑们为了爷爷的房产闹得不可开交,小王便想找律师咨询一下老人去世留下的遗产孙子是否有份呢……其实这样的问题,小编近来总是看到后台有小伙伴询问,今日就来了解一下有关老人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吧。
一、是否可以继承?
首先我们先来回答我朋友小王的问题,其实我们可以通过遗嘱进行继承,也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进行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小王的父亲在他小时候便去世了,故此小王是有权继承老人遗产的。
二、老人遗产都应有哪些人继承?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三、老人遗产都有哪些?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如工资、奖金);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如收藏的书画、古玩);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如拖拉机、加工机具);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股票、养老金、复原费)。
四、老人立遗嘱有哪些方式?
我国继承法对遗嘱规定有若干形式,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各有特点,其中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亲笔书写而成,并签名、写明年月日。手印按不按,公证不公证,全凭自愿;其二代书遗嘱,是由无利害关系的人代写并见证,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签名并写清日期。关键:2名,无利害关系人。打印机打出来的遗嘱,不论谁操作都属代书遗嘱。其三,公证遗嘱,由公证机关见证并出具公证文书。法律赋予其强证据效力。核心:如果办理公证遗嘱后,再对遗嘱发生变化仍需对过公证遗嘱作出。否则,不发生效力。其四其他如录像等等,严格意义上都属于其他遗嘱形式。如果自书+录像,也就相当于用视听资料对遗嘱的证明真实性进行证明,起证据辅助的作用。录像要求保留原始载体。
综上,不管哪种情况,立遗嘱人都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所谓的头脑清楚,智力正常,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什么样的遗嘱都无效。当然在此也提醒各位老人家为了避免子孙后代因为遗产的事情闹僵,您大可在头脑清醒之时立下一份较为公平的有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