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有遗产继承权吗
晚年再婚的继母当然有权分割遗产,除非你父亲立有遗嘱!
老年人再婚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很多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重要原因在于担心财产被坑,子女同意老年人再婚的,要么是老年人再婚时对财产已有妥善处理,要么是子女以老年人的幸福为上,不在乎财产。因为从法律上讲,晚年再婚的继父或继母也当然是配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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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这里面的配偶指是再婚时有夫妻关系的配偶,也就是说老年再婚的继父母在遗产继承权方面同配偶的子女权利是一样的!这个与结婚时间长短无关,说极端一些:哪怕老人刚刚领到结婚证就去世了,那个基本没和他共同生活的配偶照样也拥有他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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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类案件中的几个例外情况简单提示一下:
1、如果死者有遗嘱,原则上应按遗嘱处分其遗产。
比如有些老年人再婚时就立好了遗嘱,把财产主要给了子女,对再婚配偶适当照顾,比如留下一定数额的遗产给再婚配偶、遗嘱附条件要求子女允许配偶继续居住使用房屋到去世……
2、正确界定死者的遗产范围。
如果原配去世时子女未分割遗产,不能把所有财产视为死者的遗产,原配的遗产部分中本该子女继承的份额,再婚配配偶不能分配。
按《继承法》第十条,晚年再婚的继母当属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伸展性的再说几句。但从事实结果来说,受婚前财产公证限制和继子女阻碍。这种遗产继承份额所占比例并不多。老年人再婚,反对意见多来自子女,子女反对父亲找老伴的原因主要担心是房屋产权和存款收入流失,往往对不动产归属提前做好处置,有的还签订如果父亲先去世,继母必须“净身”出户的协议。济南老宋前妻去世再婚,后妻为家庭妇女,7年后老宋脑溢血去世,葬礼结束那天下午在3个继子女催促下,继母就带随身衣物和几百元钱(有规定享有遗嘱补助)离开生活七年的家,因为婚前有协议约定。
知情人纷纷指责老宋子女这个不给继母保留起码的房屋居住的做法不道德,但人家做法是合法的。站在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上,法律不能消除道德冲突。换句话说,法律只能强制人们不做违法的行为,却没有办法要求人们所做得该行为与真正有道德的人做得一样。我们对老宋子女不能和“公交必让座”“倒必须扶”一样进行“道德绑架”。
无论晚年再婚还是年轻时再婚,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双方都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不论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
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和你继母再婚并且共同生活了3年,你父亲去世,你继母是有继承遗产权利的。
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继母作为你父亲的合法配偶和你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而且继承份额很可能和你都是一样的。
当然,如果你父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全部由你继承的话,你继母就没有继承权了,但考虑到你继母和你父亲共同生活了3年,对你父亲尽了照顾义务,应当适当分得遗产。
在法律层面晚年再婚的继母肯定是有权要求分割遗产,至于如何分割请关注更专业朋友的回答。
从人情上讲,相信您的继母陪您的父亲度过了人生中一段愉快的时光,也相信那是一段多少钱都买不来的爱情,父亲不在了,继母也是妈,妈有要求就尽可能满足吧。
那看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包括再婚的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和领养的子女,父母包括继父或继母。
从以上规定可知,在你父亲生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的继母是有权力分割你父亲的财产。若你父亲有遗嘱的话,就按遗嘱分配财产。
您好,只要双方领取了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妻,那么就有权利分割遗产。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晚年再婚的老太太就是奔着钱来的,你看哪个能自给自足的老太太找老头?
二婚,不是谁嫁谁,也不是谁娶谁;房产钱财不沾边,儿女又没半点血缘;一把年龄了,也不可能再共同创业。说白了,二婚就是找个伴,彼此互相扶助照顾,化解暮年心中的寂寞孤独。所以,二婚的男女必须面对现实,切莫幻想。男人想找年轻漂亮的,你得有财力;女人不说图你啥,至少不受苦,不然谁没事干了伺候你?当保姆还发工资呢!女人想找条件好的,你得有资本;有才有貌有温柔,不然有钱的男人干嘛拿钱养着你?好好衡量自已,找个条件、年龄相当的过日子,谁也别图谁什么,活着一起做个伴,一旦一方先走,另一方肯定还得依靠自己儿女。所以,要想再次成家,先弄清楚何为二婚。华丽语言、漂亮词汇都是虚的,现实就是现实,不能面对现实你就干脆单着吧! 老了就是一个伴,女人也别想让男人养活你,男人也别想让女人白伺候你,差不多就可以了,漂亮话都少说,多做点漂亮的事也就知足了。那就趁激情还在的时候恋爱吧,趁说话还清楚的时候表白吧,趁走路还利索的时候手牵手游山玩水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