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一方死亡配偶有继承权吗
照理说,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两个人只要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就互相有继承权,不管遗产是被已故配偶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不同的是,如果是共同财产,需要先把其中的一半分出来给未亡人,另一半才是已故配偶的遗产,进入继承程序。
回到本题。男方婚前房产,结婚后男方意外死亡,那么,配偶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如果男方父母健在,双方没有子女,那么原则上女方与男方父母均分遗产,如果有子女,则子女同样要参与继承,原则上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分。
女方有权利分是一回事,但是,这种结果可能是有人不愿意看到的。比如,男方二老。一辈子费事把力地挣了套房子,特意买在儿子婚前,觉得就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了,离婚也分不走,可是,千算万算算不过天,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会先来,一旦意外先来,措手不及,雪上加霜。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婚龄长、有了子女倒也没啥,婚龄短的,作为白发人,是真不甘心呐。
所以应当提前规划。比如,可以早立遗嘱,一旦自己意外身故,房产可以定向继承;还可以把房子定在老人名下,老人再立遗嘱定向传承给儿子;也可以把房子写在老人和孩子双方名下,孩子占的份额少,遗产份额也就相应少;还可以把买房子的钱,算成借款,遗产继承也应当先偿还债务,剩余的再继承。等等,您和财富安全之间,只差了一位专业律师。
去世配偶的弟兄姐妹有继承权,但是继承顺序排在配偶、子女和父母后面。但是有一点:兄弟姐妹也需要去公证处签字:放弃继承。人凑不齐不签字,配偶和子女也是无法得到财产的。已故配偶的父母、或在世方的父母如果已经离世,需到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缺一不可。在世方的兄弟姐妹无权继承,除非有遗嘱。当年我爸去世,我们家的房产就是这么过户到我妈妈名下的。
但以上情况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那要看夫妻共同生活多长时间了。婚姻法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超过这个年限,也属于共有财产,低于这个年前,配偶没有继承权,但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其他部分相同。我的前舅妈与我舅舅在八六年离异,三年后后再婚至今,我前舅妈父母留给我前舅妈的房产,是在她再婚前的,房产在她自己名下。前年拆迁后办理房产证,上就有她现在配偶的名字。而且现任配偶的子女同样有继承权。
当然,上述情况都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婚姻法进行财产分割继承,如去世方配偶生前有合法的遗嘱,那就一切都按照遗嘱进行分割了。
夫妻之间如果有一方意外死亡,那么留下的房子就成为了遗产,关于婚前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如果夫妻常年关系不好,有女方虐待、家暴、重病时企图遗弃,能够证实有以下情况的,并且严重,那么作为女方当然也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男方的意外死亡是被妻子谋杀,那么妻子不仅要么面临故意杀人罪,也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男方提前留有遗嘱,已经写明自己的财产分配,但如果女方对遗嘱篡改,伪造说房子完全留给自己或者直接销毁遗嘱的,有这种行为也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只是婚前付了首付,写了自己的名字,而婚后一起还贷,那么房子还有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是遗产,作为女方会分割到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一半,剩下的属于妻子的一半外加上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为遗产来分割。
婚后男方去世,无婚前协议,无遗嘱,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男方婚前财产,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男方婚后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50%作为男方的个人份额转为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
举个例子,价值一百万的房产。男方去世时父母甲乙健在,留有一子丙,妻子为丁。
100万房产为婚前财产:甲乙丙丁平分100万。所以妻子丁得25万。
100万房产为婚后财产:妻子先把属于个人的50万剥离出去,甲乙丙丁平分剩下50万。所以妻子得50万?50万/4=62.5万
是否是婚前财产都不影响妻子的继承权,但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不唯一的话,所得份额差很多。
男方在婚后死亡了,其婚前房产就变成了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配,继承法都做了具体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属再婚的一方婚前财产,死后为遗产。
依法继承遗产:首先要看死者生前有无有效《遗嘱》,有立遗嘱按遗嘱,未立遗嘱按继续顺序。
一个时代的发展进步,婚姻里的房子成了男人最有利的资本,如果男人都以个人利益出发,那女人最有利的资本就是生育,那么最终的结局由最初的私心所决定 按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各占百分之五十。男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死亡后,进入遗产继承司法程序,妻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依法享有第一继承人相同的份额。比如夫有父母有一个子女,因此有四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可以依法享有夫婚前个人财产的1/4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