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怎么继承
夫妻共同房产会留遗嘱的恐怕是少数,这里只以未留遗嘱按顺位继承的情况来说明。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一定要注意一个前提情况,那就是死亡一方的父母是否仍在世,这一点特别重要。
假设夫(妻)一方死亡,但其父母仍有在世的(一人或两人在世都一样),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财产(夫妻各50%)中归属于亡者那50%的部分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亡者的父母三方,在此假定亡者父母继承了15%(不一定准确,还要考虑亡者子女数量)。
这里问题就出现了,由于亡者的父母有这15%继承份额,因此这15%的遗产份额就归其父母名下所有了。可是多数情况下,其父母还会有其他子女,也就是亡者的兄弟姐妹,换句话说,一旦其父母后面才过世,这15%部分的遗产又要由其在世的子女转而继承了。
刚开始的继承者是三方,这时第三方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转成了孩子的叔伯姑(舅姨),也可能不止三方了,要看孩子有几个相关亲戚还在世。
这就非常麻烦了,如果夫妻在世的一方往后要卖房子,必须要征得遗产所有继承方的同意,无论其份额多寡,交易时房管部门会有要求的,有一方不同意就成不了。但由于配偶已经死亡,亲戚关系可能已经受到影响,人心隔肚皮,谁也不能保证别人会怎么想了,万一以后有人表示不同意,或者联系不上,那就非常折腾人了。
所以为了以后减少麻烦,一定要在第一次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之前,先跟亡者父母沟通好同意放弃继承房产份额,而且最好是也让子女放弃继承房产份额,使房产成为夫妻在世一方单独所有,日后交易才不会遇到程序上的困难。而且这个手续一定要尽早去办,不可耽误,晚了万一老人不久后过世,再找那些亲戚说事就很不方便了。
如果亡者父母担心在世一方以后重找伴侣,对孩子不利而不同意放弃的话,那最好由夫妻在世的一方主动放弃继承,让亡者那50%份额全由孩子继承,亡者父母多半就会同意放弃了。这样一来,房子所有权变成了父子(母子)共同所有,就算要卖的话,亲子之间毕竟比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亲戚好沟通得多。
假如你遇到的情况符合我上面所说的,那么办理继承切记要注意亡者父母的问题,否则以后就是无穷的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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