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分手了怎么办
婚前男友和我一起付款买了房,原以为我们今年会结婚,不料因为一些原因,我们现在分手了,但是现在房子该怎么办?婚前共同买房分手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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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是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是你和你前男友的名字的话,那么是属于你们二人共同拥有的。但目前来看已经分手了,这样分割起来也较为麻烦了。
由于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此时不能依谁出得多或者谁出得少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只有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将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个自己对房屋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若没有出资,仅仅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所得的分配理论上为零,但是也应根据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一方的生活所需适当分配。
当然,如果还有情谊在,不妨二人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看看房产归谁或者给予一定的补偿,若对房产分割不清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对于诉讼申请书一定要天明清楚。
首先,必须包含纠纷双方的基本情况。需要注明原告、被告、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其次,写明房产纠纷诉讼请求事项。也就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
再次,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在起诉书中必需要严谨、详细地叙述清楚诉讼事件存在的事实和发生争议纠纷的主要焦点,以及这些事实纠纷中支持自己起诉的法律、法规条款依据。
另外,提出准确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比如说本文有关的买房出款的比例,这个时候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你们两个人的微信记录等,在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时,是必须要依据充足的证据依法进行判决,因此这就要求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时,尽可能地提供证明自己享有法院赋予的权益,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据材料。
而通常这种情况下有三种可能:一是双方各自出资,共同支付首付和贷款,二是一方单独支付首付,贷款共同承担,三是双方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子女共同还贷。
首先,按照《物权法》103条的规定,可知房屋应认定为情侣双方按照各自出资额所占比例对共同购买房屋按份共有。那么房子归谁呢?
一般双方协商房屋归谁,对没得到房子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份额得到房子的一方要进行补偿,补偿额要按照房屋现在的市场价格而不是购买时价格进行认定。协商不成,只能将房屋出卖后的价款按照各自出资情况分配。
另外如果是父母帮忙买房子要注意了,为了避免纠纷,还是应该签署一份协议证明自己的出资额和出资性质,否则日后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而无法追回这笔出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