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要退吗
离婚后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之规定,以下情况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第1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多,虽然双方已经同居,甚至已经生了孩子,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也就是没有至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下,假如双方“分手”了,给付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第2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就是名不副实的夫妻关系,即使迫于家人的压力或者其他原因而登记结婚,但是双方并未居住在一起,且几乎没有生活上的往来。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双方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第3种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就给予了另一方结婚彩礼,但是正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了给付一方生活困难,比如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彩礼一方生病没钱治疗,小孩没钱交学费,老人没钱支付赡养费等等生活困难的情形存在,那么在离婚时候,给付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新婚姻法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然而,返还彩礼的数额,会因为导致离婚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定。如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为已经给付彩礼总额的50%以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同样可以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
俗说说的好,宁拆数座桥,不毁一桩婚。但是看了你的情况遭遇,我觉得还是支持你离婚。毕竟对方身体不行,没有劳动能力。对于婚前彩礼问题,个人觉得那不是问题,因为你们已经有了登记结婚。而且大部分用于了你们的生活。给你说一个真实的案例吧:一个朋友小如有一段这样的经历,和你的相对类似,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长相很帅的男孩子,两个人认识半年之久就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办了登记结婚,本以为是甜蜜的开始,但是小如却没有想到的是,确实噩梦的开始,丈夫是快男,每次不足一分钟,刚开始小如一位刚结婚,丈夫紧张,但是2个月后,依然如此,她就开始劝丈夫去治疗,刚开始丈夫还满口答应,可后来了解才知道,丈夫已经治疗多次,根本没有效果,之前认识几个女朋友都是不了了之,很可能和这方面有原因。
无奈小如提出离婚,可婆婆家人却再三阻挠,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小如起诉到了法院,经过最后的判决,除了房产为婚前财产,家电等为小如购买,其它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规定,两人共同享有。最后小如只取回了自己购买的家电,没有去和对方分割财产,因为她只想要一个幸福的家庭。希望这个案例对您有所帮助!
你这个问题是生活中特别常见的现象关于礼金这个问题,下面我简单分析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因为你结婚才半年,12万礼金 ,其实你应该算一算你们娘家那边带回去了多少,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退回去,婚姻不是买卖,有些钱是自己不全部是自己的,现在男人挣钱很不容易,现在结婚的成本也特别大,不仅站在男性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同时也在换位思考,你这边在半年也付出过努力,可是对方的身体不好,又是啃老一族,关键对你还很差,老实说,我还是支持你离婚,毕竟和一个互相尊重和有爱的生一起生活,才可能共度余生,也希望你在找下一个男人的时候,多观察一下对方,不要盲目结婚了,不要因为年纪到了就想结婚,现在这个时代,婚姻对于年轻群体不那么重要了,物质压力特别大。
关于礼金的这个问题,你和你娘家人都多沟通商量,自己也不能吃亏。
PS:深夜作恶的男人终于被抓了,希望从法律严惩,道德上谴责殴打女性的男人。
看离婚过错方是谁。若是女方有小三,你提出离婚,她可能为达到小三转正之目的又过错方,同意退还部分彩礼,若是男方也就不用退了。
我个人觉得应该退还!因为礼金是为了走进婚姻的付加条件!即然你们要离婚了,当然所有的经济关系就不存在了!还是应该的!
结合您的这种情况,你可以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毕竟两个人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结婚加上婚后的日常花销,礼金基本上都已经花完了,如果非要离婚的话,可以跟婆家商量一下,把实际情况都表达出来,相信他们也会理解的,万事和为贵!
这方面建议你找个律师或者当地公安局问下,比较好。但是如果真考虑离婚,这需要算的很清楚,这样对你有所帮助,比如家里的开销买东西的开销,并且都是在婆家放着。这都能抵消的
看你喽,你先想自己不还会不会过意不去,但是他毕竟耽误了你,过意得去就不还,何必受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