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增值怎么分配
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后增值了,当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这个房产增值的怎么计算,是需要有资质的房产评估部门评估的,房产评估部门做出评估后,法院就会以这个评估来分割这个房屋财产的!
两个人共同还贷的这个房子,先不管双方还了多少贷款,因为现在的房子都是增值的,房产评估后这房产也一定是增值的,可能增值额很大,但不管增值多少,都是应该平均分割的。
例如,两个人共同还贷了30万,房屋评估后这个房子可以增值到60万,那么原则上这个房屋的总额就是60万元,离婚后,谁要房子,谁就拿出30万给对方的!
如果离婚两个人能协商好这个问题,那也不需要到法院的,协商不了的,也只能经过法院判决的!
另外请房产评估部门来评估,他们是要收费的!
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屋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平分或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对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您好,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现在社会中离婚率越来越高,随着离婚伴随着的就有很多的纠纷,比如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等,其中夫妻财产分割就涉及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要如何认定呢?
1、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给予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即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上,应该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离婚有时是由夫妻一方有过错引起的,此时法院在判决时就要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受虐待或遗弃的一方的利益,多分给他们财产,而对于过错者,法律规定可以少分财产。
父母出资付按揭,且父母和我们同住一起,房产证是子女的名字,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最好是在离婚时协商清楚该房屋所有权归属。
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降值了,夫妻也要共同承担责任,那怕是债务也要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