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刚入职不发工资
事业编刚入职不发工资
现在事业编单位,根本不存在工资1235元,临时工也多。我可以肯定地说:年轻人1235元的工资待遇,没有一个人去干,即便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喝茶,什么也不干,也没人干。你应知道,每天40元,买一包烟钱,饭都吃不上,有谁愿意在那里活受罪!
再说,年轻人正是创业的时候,又不是养老,就凭这点工资能养家糊口吗?题主说还有必要继续干下去吗?我认为,如果确有实事,你就别管它什么事业编,还是什么编,就是公务员,这点钱也不能继续干下去了。趁年轻,赶紧走出去,干一番自己的事业,这是正道。
以上是个人浅见,如有不妥之处,朋友们指正!
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区别是: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因其工作性质、本人情况的不同,工资待遇也不同。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的,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试用期一年,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你所报考单位、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被录用前,参加过工作并且工龄满一定年限的,试用期工资按照聘用前本人学历、工作经历和聘用后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有些人参加过边远地区、或其他工作的,可提前6个月转正定级。
新参加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在未专业技术岗位前,工资按照大专13级,本硕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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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入职公司连个月公司还不发工资,而且公司也不购买社保的的,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解决。
第一步,我们要先想办法证明劳动关系,具体可能的证据如下:
一、劳动合同。这个是最有效的证据,看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
二、因为没发工资、没交社保,所以这两项就不用想了。
三、其他的如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纪录、工作汇报纪录、公司群里关于工作的纪录等一切能证明你有工作的纪录。
第二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仲裁,理由是公司不及时发放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只要你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至于是否发放工资,这个需要公司去提供证据,针对你这种情况,公司肯定无法提供证据的。
劳动仲裁不麻烦,最长60天结束。
第三步,带上劳动关系证明去社保部门投诉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这两个月的社保。这个也简单,系统一查就知道公司没给你缴纳社保了。
总之,针对你说的情况,相对比较简单,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直接去进行吧!
克扣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严重的可以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岗位工资,二是绩效工资。其中,岗位工资按月实时发放,绩效工资每月从岗位工资中按比例扣除,扣除比例大约在30%,也有扣40%的,具体视单位性质而定,公益性质越强,其岗位工资占比越大,扣除比例越小。扣除的绩效工资待到年底,按照个人业绩和表现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及格后按比例再分配,计发入个人帐户。
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本身就是员工收入的一部分,只不过按规定被扣除后根据业绩情况进行了再次分配,数额会有差别,但总归会按政策“返还”,单位无权随意分配,更不能克扣,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合同法。
在我国,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都签定了合同,理应执行劳动合同法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这既是法律责任,也是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
当然,如果每月没扣绩,另当别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或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 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长;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也将与当前的工资制度相区别,主要集中在绩效和津贴等方面的变化。
对此,规划也有印证,规划明确,“全省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依法办即可。
谢谢《小秘书老师》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84条规定,员工入职30日必须由用人单位持劳动合同或入职手续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四险两金)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
缴纳社保的标准是:养老保险24%,用人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医疗保险单位缴8%(含生育保险0,5%),个人缴4%(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边缴0,3%至1,93%,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
楼主去年考入带编教师,至今末发工资,可能有试用期。在正常情况下,缴纳社会保险各费的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的财政结算中心从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不用本人再掏腰包。
但题主单位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各费,这是非法行为。如果是缴纳个人部分,是比较正常的,从工资中扣除即可。但要求个人全部缴纳就是非法的了。建议通过用人单位或个人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
管见了。
你可能不太了解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规定。
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历程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大约2010年前,事业单位进人大部分不需要考试,但仍然实行编制管理。有一些管理差一些的,据说有轮候,先进人等编制,但这在规定上是不允许的。2010年以后,进人就比较规范了,未经统一考试是不允许私自进人的,进了人事部门也不会承认。同时,调入还需有空编,有计划,还要经编制人事部门审批。
前一阶段,确有单位自己调人但人事部门不知道的,这种情况不管是谁的责任,一律无效。后一阶段更是如此。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现阶段不可能出现,只要是经批准进入的,进入的时候就已经落编,不落是调不进来的。而且组织上会做这些工作,不可能出现这个失误。即使出现,这个事做起来不难。
这种情况可能是多年以前,是单位的失误,但这个失误是违规在先,组织不会认可,投诉也不会受理。而且后来实行实名制时,这个问题早应该暴露,不可能到今天才知道。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事业编刚入职不发工资“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