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退休还是法人吗
事业单位法人退休还是法人吗
机关法人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是行政管理者 事业单位法人是政府的直属机构或机关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 企业法人不可以同时是机关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就是企业 社会团体法人就是社会团体如:各种协会 活动领域不同,事业单位法人主要活动在科教、文卫、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企业法人主要活动在生产流通领域,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机关法人的活动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以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 产出不同,事业单位法人的产出,主要是科研成果、书籍报刊等精神产品和教书育人、救死扶伤、交通、城建等公益性服务行为;企业法人的产出,主要是各种物质产品和运输、销售、餐饮等经营性服务行为;机关法人的产出,主要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行政管理行为。
楼主你提的问题本身就是概念混乱!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是三个不同的法律术语,不能混为一谈。法人是指经过注册登记过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自然人,也必须注册登记过;法人代表是由法人派去履行完成某一任务,任务结束了,就自动失去了法人代表的资格。为了便于理解,现举例说明:根据公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中国建筑有限公司(601668)就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官庆。假定中国建筑授权某人去参加竞投标某工程项目,并有权决定签字,那此人就是法人代表,一旦竞投标活动结束,就自动失去了法人代表的资格。由此可见,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由法定机构认定,而法人代表只要由派出单位决定即可。
您好!事业单位负责人兼法定代表人退休后就不是法人代表了,授权无效。谢谢阅读!
1、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从业人员不包括不在岗的退休人员;
2、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从业人员包括在职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工人;
4、返聘的退休人员和临时工。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由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的“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组织,主要是指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要在事业登记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前提条件必须是:
1、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的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财务合并在一处的,或者是其他事业单位的挂牌机构,是不能办理法人证书的。因为在注册登记的时候,要提供“资产负债表”,财务不独立,没有办法提供这些。
2、要有机构的成立文件,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以及机构开办的其他证明材料。
3、要有单位印章,以及住所证明等。
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和本单位的编制没有关系,法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只要有任命文件,也不需要证明其是否在编。但一般来讲,单位负责人在调任、晋升时,必须有领导职数,而领导职数使用的编制,是需要提前空缺出来,专门供负责人使用的。如果单位负责人暂时未任命,其他人使用编制时,也应该空出一个编制来,即使单位出现超编,也不能占用,因为负责人迟早是会任命的。因而单位负责人任命后都有编制可用,因而不存在登记法人时考察是否有编制的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经统一更改为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组织机构的“数字身份证”,凭该“身份证”可以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刻章、纳税、开户、社保等事务时均予以认可,且全国通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依然由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注册、年审、变更、核销等事宜。机构改革后,将由编办承担此项职能。
公司法人没有最高年龄限制,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退休主要看本人意愿,可以按干部退休年龄条件办理退休,也可以按工人退休年龄条件办理退休。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代表,退休则要报请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并凭组织部文件通知办理退休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年审、变更、注销等职能,都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机构改革后,中编办隶属中组部管理,内设机构变司为局,设立10个局级机构,即综合局、政策法规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局、一局、二局等,其四个下属事业单位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然存在,依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然由该单位承担,职能和工作方式不变。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也是事业单位机构信息采集和机构管理的重要程序。包括事业单位设立的文件、时间,事业单位设立的部门和主管部门,职能范围,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还有经费来源和资产负债表,法定代表人等。
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随着一把手的职务任免,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直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是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的主要事项,其依据就是组织部门的任免文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改企,事业单位今后将不再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职能划转后,剩余的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过整合,机构大幅精简,根据辽宁省的改革试点,县区机构精简90%以上。这就意味着,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被整合撤销,原机构将不复存在。机构没有了,法人资格就会被注销,法人代表也随之注销。
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如果原来的事业单位没有涉改,则原法人资格不变,法定代表人也是照常存在的。如果原来的机构改革整合,或者撤销,原法人资格随之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也是一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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