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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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够15年,公司协助办理退休,次月领取养老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12条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针对此情况有两种不同观点:1.虽然提供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如果其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双方间的关系也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不宜认定劳动合同终止。

职说社保〕观点:法定退休年龄是劳动关系的终点站,不管劳动合同到没到期,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都会结束。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够15年,公司协助办理退休,次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养老保险未满15年,但是法定退休年龄已到,该怎么办?如果您也存在类似的疑惑,不妨来看看这两个解决方案!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能强制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12条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注:《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小结:每个城市可能规定有所不同,但是在北京,用人单位要不要给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缴纳社保的主动权在于【公司】

如果公司不继续留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无须赔偿经济补偿金;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期限,双方用工关系变为劳务关系,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也不违法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不足15年领不到养老金怎么办?

第1个方案.如果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过10年,且是女工人身份,建议优先选择户籍所在地办理个人缴纳【自由职业者社保】。

因为,首先自由职业者社保女性参保人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可以正常缴费5年,累计够15年再办理退休;

其次,两者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年限可以无缝对接,不仅养老保险累计15年,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而且医疗保险累计够指定年限,退休后享受终生医疗报销

最后,两者的养老金计算公式相同,如果影响养老金的各因素相同,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不会缩水。

注意:如果工作地非户籍地,工作地社平工资高于户籍所在地,符合工作地社保一般账户且缴纳工作地养老保险超过10年的参保人,可以选择在【公司所在地社保局】缴纳自由职业者社保,领取工作地养老金待遇

第2个方案.如果女工人养老保险低于10年,或者女干部、男性参保人年限不足10年,想提前退休的话,可以选择转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社保转入城乡居民社保的话,必须在城乡居民社保的法定退休年龄(现行政策男性女性都是60周岁)时进行。

虽然两者养老金计算公式不同,且可能会少领养老金。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不仅城镇职工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可以并入城乡居民社保个人账户】多领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社保的缴费年限】多领基础养老金。

写在最后的总结:

为了退休后尽早领到养老金,安享晚年,一定至少要在退休前15年开始准备交社保。而且,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且养老金从退休次月开始领取直到终生,没有时间限制,活到万寿无疆,领到地老天荒!

但是,退休时如果不够15年,并不是就不能领到养老金,要么延期缴费,要么转城乡居民社保,只要想办法就一定可以领到养老金。切记,多“赚”养老金的秘诀是【长寿】!

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针对此情况有两种不同观点:

1.虽然提供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如果其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双方间的关系也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不宜认定劳动合同终止。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是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之一。不论其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提供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已经不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提供劳动者与接受劳动者间就不能形成劳动关系。

在司法实务中,司法机关支持了第二种观点。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当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在社保缴费年限符合退休的规定时,可以请用人单位办理退休,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

今后是否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就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民法约束双方关系。

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规定

这种情况可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分情况处理:

(1)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2)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3)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4)个人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题主没有说清楚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社保缴费是否达到了退休规定,单位是否愿意聘用你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0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动合同自然失效,如果你的社保缴费年限符合退休规定,可以请单位正常为你办理退休,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了。至于今后是否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就看你和单位是否两厢情愿了。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你,你就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民法约束双方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想终止劳动关系,就先光荣退休吧。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赔偿。如果你还想继续工作,就另找单位,继续发光发热了。如果不想继续工作,就安享晚年,尽享天伦之乐吧。

0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规定

(1)本地参保或虽属于外埠参保,但缴费满10年

这种情况需要继续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你,建议和单位协商,争取单位愿意为你继续缴纳社保,但单位需要去社保部门办理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你,不愿意为你继续交社保,想建立劳务关系,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是否继续合作,看你怎么决定。如果是外埠参保,你可以把社保关系转到单位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是本地参保,你可以把社保转移到自己户籍地所属的街道社保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这两种情况,都需要交够年限,延时办理退休。

(2)外埠参保,缴费不满10年

首先确定你已经没有办法在当地退休了。社保关系需要转移到自己家乡,也就是户籍地,或者其他缴费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区,二次处理。意味着你可以继续缴费,缴足年限,延时办理退休。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所有外埠地区,你的社保缴费都不满10年,只能转回自己的户籍地。你既可以继续缴费,交够年限,办理退休,如果实在没钱,交不起,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女,满60岁,一次性补齐至15年,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虽然和城镇职工养老金比,待遇低很多,总好过没有。这样做应该属于退而求其次的无奈之举。

至于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看你们双方的意愿了。双方愿意,可以继续合作,但需要重新建立劳务关系。如果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合作了,终止劳动关系,一拍两散,没有赔偿。你可以另做打算了。或另找单位,或彻底光荣退休。

第一种情况,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按照规定为期办理退休手续即可。现在很多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很长,签订的都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使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也自然解除了,单位不需要任何的补偿和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员工没有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不符合退休的要求。我们单位就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一名女员工,到了五十岁,该退休了,但她的养老保险只交了12年。我们咨询的结果是单位可以和她解除劳动合同,但要她本来再按城乡居民来交纳养老保险,直到交够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这名职工一听,自己还得再交三年,很不高兴,在领导面前哭哭啼啼的,领导心软,看她平时工作表现也一直挺好的,就让她再干三年,直到交够15年的养老保险,再办理退休手续。

领导的这种做法,其实对单位也很有利的,既解决这名老员工的后顾之忧,也减少了招录新员工造成的人力成本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安抚了员工的心,大家都觉得我们单位是非常温暖的。

“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是否必然自动终止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上述法条的描述,我认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类似的情形——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帮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导致大量的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保保险没有缴满十五年,虽然法律可以明文禁止用人单位不准与为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这一点是难以执行的,另一方面,这也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不利于用人单位的发展。

从全国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根据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那么,我们达到退休年龄后,我们应当如何处理?

达到退休年龄后,怎么处理?一、继续工作:

如果我们想继续工作,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建立劳务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享受退休生活:

如果我们社会保险已经缴满十五年,而且我们也不想工作了,只想安安心心的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我们可以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是我关于“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问题的一些个人观点,有不同见解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谢谢!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说你已经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即便自身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实际上劳动合同关系它是自动解除的状态,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到了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劳动合同关系都会自动解除。

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实际上自己就没有和工作单位之间有任何的工作关系了,所以说你应该通过自己的工作单位去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一份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这种情况下那么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到了,主要是具备另外一个条件,也就是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那么都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但是如果说你的这个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足15周年,那么很明显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的,所以说最终只能够选择延迟退休,或者因为企业单位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中断的情形,那么由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如果说并不是由企业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而是由于你个人开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较晚造成的,那么只能够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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