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口
抱养是民间称法,实际上指的是收养。
《民法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纳入到了婚姻家庭编中,不仅明确了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也对收养的具体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原收养法把收养人的条件限制为无子女,且仅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我国已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民法典》也与时俱进,放宽了收养人的条件。
在民法典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中明确: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律师:“对收养人的子女情况进一步放宽,不在要求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对于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要符合其他法定要件的,亦可收养子女。”
此外,《民法典》删除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的规定,把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也纳入了被收养人的范围,让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有机会被收养。而且,考虑到当今社会未成年儿童心智成熟较早、独立进行部分民事活动较为频繁的现实,《民法典》还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合这一修改,也将征求未成年人意见的年龄由十周岁下调到了八周岁。此外,《民法典》还新增了单身女性收养男孩需要40岁年龄差的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
原《收养法》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 姚瑛律师:“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在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新增了一项规定,要求收养人不得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此外,《民法典》还增加了收养评估规定,明确了民政部分评估的责任。
对于无法生育的夫妻或是丧失孩子的夫妻来说,会通过抱养的方式重新拥有一个孩子。当孩子抱养回来后,需要为其上户口,这样他才能有合法的身份,将来上学也不会有麻烦。那么问题来了,抱养的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口?
《收养法》中对收养人的条件有“无子女”的规定。但是《收养法》第八条第二款还有这样的表述:“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这表明,有孩子的人士,完全有资格收养孤儿,而且可以收养一个以上。
◆《收养法》第六条,关于收养人条件的条文中的表述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这意味着30岁以上的公民,不论已婚未婚,都有收养孩子的资格。不过,《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意味着,单身男性只有40岁以上才有资格收养女性孤儿。
◆没有生育的夫妇收养孤儿,只要收养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事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如果是已婚人士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面。夫妻双方收养孩子,需要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助养手续相对简便
◆助养与收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孤儿和残童成长的一种形式,助养人与被助养人之间没有法定抚养和赡养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被助养的孤儿和残童的姓名不能更改、户口不准迁移,其法定监护人仍是儿童福利院。
◆愿意助养地震孤儿的人士,可以与灾区当地的社会福利部门签订协议,对一个或多个孤儿进行结对捐助。通常,需要助养人定期(通常是按月)向孤儿提供定额的生活、学习费用,直至其成年。
◆助养孤儿的经费额度,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助养的标准比较灵活,以助养人的意愿为标准,每月少则上百,多则上千,不同层次均可选择;确认助养关系后,助养人可以在节假日把地震孤儿接到深圳家中,让其享受家庭温暖和社会关怀;助养通常在孤儿年满18岁后结束。
◆收养、助养有本质上的区别
◆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其中,收养孤儿不受无子女的限制,也不受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符合后三项条件即可。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将会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涉及到财产继承等敏感问题。在养子女成年后,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收养程序比较复杂,市民需前往被收养小孩的所在地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再返回本地为小孩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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