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法律解释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1
862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是个人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配偶及其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债子偿法律解释

父债子偿没有法律依据。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的义务;因为父亲和子女是两个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如果父亲负债后去世,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则以遗产范围为限负有偿还的法定义务,但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的除外。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也许很多人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从法律上讲,这样的要求是不符合法律逻辑。
法律上,父亲和成年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各自的财产也是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遵循权利义务相对性原则,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儿子作为法律关系外的第三人,不受该法律关系的约束。

当然,如果出现父亲为躲避债务,而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的情形,这种也不属于父债子还的情形。对于这种躲避债务的行为,作为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诉讼,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

但是,在以下情形,就有可能出现父债子还:

1、父母为家庭经营活动所欠债务。

《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根据该规定,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2、继承。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从本质上,这个也不算父债子还,因为偿还的财产价值是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本质上还是父亲的财产,只是因为主体的问题,就且当也作为父债子还的一种形式吧。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认为呢?

按照继承法的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儿子就应该偿还父亲的债务。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就应当承担责任和义务。儿子如果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权,父亲的财产多少来偿还所欠债。这种情况就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了。也没有所谓天经地义的道理而言。

父债子还是传统观点。父亲留下的个人债务子女没有必还义务。

在父亲健在时债务一直是父亲的债务,子女无需偿还。当父去世时,在他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遗产范围之外的债务,法律也不禁止。

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生存一方主张债权。如果是个人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配偶及其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还。

债务人在死亡时没有到期的债务,则视为到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父债子偿法律解释“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哪家好

如果您是一家企业,那么“北京企业法律顾问”绝对是您必需的支持。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的律师们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您解决所有的法律问题,为您节省时间和成本。 我们的律师团队非常了解企业的需求,因此我们能够在 ...
2023-03-27 11:02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二)、自书遗嘱,经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某年某月某日,(五)、无论在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2)订立人在订立遗嘱期间是否具有 ...
法律顾问
403热度

法律上小孩可以作证吗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当中,法律均规定证人的作证义务,以及不能作为证人的情形,也即是说,小孩只要符合作为证人的条件,同样是可以出庭作证的,我国民诉法和证据法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不能作证,没有规定证人的最 ...
法律顾问
773热度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在这个日子之前,如果男女双方之间同居,并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比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么即便不登记结婚,也是可以认为属于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具有合法婚姻除登记以外的所有必要条件,比如说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共同 ...
法律顾问
272热度

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同居关系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并不属于违法行为,虽然之前会说非法同居,但是这个词在现在看来已经是不准确的,因为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双方同居,那么根据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既然法律并没有禁止同居,所以同居肯定是允许的,只不过它不 ...
法律顾问
631热度

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 ...
法律顾问
553热度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么

据此,王先生在未继承父亲遗产的情况下,没有替父亲偿还生前债务的义务,即“父债子不用还”,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 ...
法律顾问
257热度

国家法律有规定父债子偿吗

若孙伯伯无力偿还借款,在其死亡后,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继承人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法律顾问
538热度

父债子偿法律解释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 ...
法律顾问
862热度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办法》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六类免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人员,分别为: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为最大程度地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 ...
法律顾问
342热度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 ...
法律顾问
806热度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 ...
法律顾问
373热度

伪造他人签名的法律责任

签字是代表个人行使权利的象征,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伪造他人的签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光是伪造他人签名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还需要看 伪造签名造成的危害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伪造合同属刑事犯罪(伪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
法律顾问
194热度

微信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1.合同的形式不限于书面,可以是双方口头订立的,也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存在(也就是题主所提到的以微信为载体也是可以的)2.合同的成立是以受要约人承诺时即生效(该点涉及题主所提的效力问题),如果是微信的聊天记录,那么属于电子证据,2.《最高人 ...
法律顾问
805热度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的有以下两种情况:1、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另一种是同 ...
法律顾问
120热度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是?

一、侵犯姓名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侵犯姓名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 ...
法律顾问
108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