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您好!建议您从三种形式中选择。在订立之前,有三个必要条件:
(1)首先确认立入遗嘱的财产是否全部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这里重点说一下房产。中国房产类型恐怕是最复杂的。注意有几类是不能作为个人合法财产的。一是公租房(租的公家的,不是个人产权),二是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三是没有凭证证明是个人的房产(例如没有房产证、没有购买合同等)。另外还需要注意,很多一方去世的家庭,没有做过继承就误认为房产全部属于在世一方,也是不对的。
(2)订立人在订立遗嘱期间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醒,精神状态正常。这个需要通过医院或者司法机关做精神鉴定并出具报告,证明订立人的行为能力。注意,不是身体行动能力,而是头脑的精神意识。
(3)必须是个人意愿的表达,不能被强迫。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后可以订立。以下形式中选择其中之一即可:
1. 自书遗嘱。适合于自己具有良好书写能力的情况。注意事项及书写过程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全部个人书写,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笔迹。
(2)注意事项上,一是把财产说具体,房产要说到具体位置、门牌号、房产证号,并且与房产证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二是把人说清楚,包括订立人、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订立人关系;三是把分配份额说清楚,由谁继承多少;四是最后签名写日期,按手印;五是在抬头上写上“遗嘱”两个字;六是把过程证据保存好,包括订立过程的录像(如果有)、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等)。
2. 代书遗嘱。适合于自己书写能力不行的。内容合适同上,但是区别在于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注意事项包括:
(1)见证人无利害关系,不能是亲戚、合伙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等。可以是律师,也可以不是。
(2)见证人中,一个全文代书写,另一个见证。同理,代书的遗嘱正文中不能出现代书人之外的笔迹。
(3)都写完后,订立人、两个见证人签名、写日期、按手印。多页的话均签。
(4)同理,过程证据保存好。
3. 公证遗嘱。这个要到公证处办理,具体要求就不说了,公证处有明确要求。
最后再说说如何选择。三类遗嘱中,公证的效力最高。麻烦点在于预约比较困难,而且如果再次订立的话先要走一个撤销程序。自书最简单,再订立不需要撤销,直接按照时间,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为准。代书的难点在于见证人的原则。
遗嘱该如何写才能有效呢?
按照《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经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某年某月某日。
(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写的遗嘱,也须有二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后,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共同签名。
(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五)、无论在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
(六)、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
(七)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如果遗嘱内容含糊不清,笼统,那么立遗嘱的理解发生歧义而造成执行困难。
总之,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有效。
遗嘱是立遗嘱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个人财产和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也可列为治丧中使用的一种使用文字,遗嘱可自书,亦可带书,白书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代书应有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作证,有其中一人书写并注明年月日,并且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安机关办理。
遗嘱一般应写明四个部分内容:
一、名称,即”xxx遗嘱”
二、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以及详细地址
三、遗嘱的实质内容,这是遗嘱的主体部分,应包括:立遗嘱的客观原因,比如:因年老多病,病危临终,因子女较多,需要妥善安排继承,或者因无子女,有邻居或亲戚照顾等等,遗嘱要处理的具体财产数额,物件名称要一一列出,这是立遗嘱的重要内容,身后财产由谁继承,或赠给国家,集体或无偿赠予法律继承人以外的人,以及其他的一些要求。
四、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字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遗嘱用说明的方法表述,应该按照遗嘱本身内容要求有层次地进行说明,结构顺序应先说明为什么要立遗嘱财产如何处分,对财产的处理应按继承的顺序先后排列,伦次得当,必写的一点不可缺少,文字要明晰、精练。
例一
张三遗嘱
立遗嘱人XXX,九十岁,X省╳县人,现住X镇X村X组。
我因年老多病,近来愈感加重,由于自己无子女,平时生活一切照料都是由邻居某某某照顾,所以在我死之后愿意将房中的所有财产,以及存折(内存2万)已经现金1万都无偿赠与某某某,我的后事由某某某料理,其他人不得干涉立遗嘱为证。
立遗嘱人XXX
证明人XXX(XXX)
张三
某年某月某日。(签字盖章)
当然,子女多的人,立遗嘱的人有权支配财产,而且还受到法律的保护。
谢邀,遗嘱问题是日常生活经常遇到的问题。订立遗嘱没有普通人想象那么难,其实很简单,就是遗嘱人想将遗产赠送给谁,然后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我国民法规定,每个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遗嘱人)立下遗嘱,本质上就是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
首先,没有立遗嘱时,哪些人有权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时,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这是一般原则。
其次,立遗嘱可以指定哪些人继承?遗嘱人既可以将遗嘱留给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并给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法定继承人留有必要的份额。《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机情况下,比如病危情况下使用。具体法律规定是《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后,讲解一下遗嘱怎么写?遗嘱必须详细写明遗嘱人的具体信息、财产清单、被继承人详细信息。必须让遗嘱执行力明确知道是谁留下哪些遗产给谁?附上遗嘱模板一份,供大家学习交流。
个人遗嘱
立遗嘱人:张三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XX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室;
身份证号:xxxxxxxxxx
遗嘱执行人姓名:李四
性别:男,
家庭住址:XX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室;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由于担心本人去世之后,家属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执,故本人特请李四作为见证人,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立下本遗嘱,对本人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如下处理:
一、财产情况
本人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1处,存款20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_________室的房产1处,房产证号:_________,
(2)存款20万存于XX银行XX支行。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上述所列举的房屋由儿子张五个人继承(性别:男;出生日期: 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与本人关系:父子关系)。
见证人(签字):
立遗嘱人(签字):
遗嘱执行力(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般意义上的写遗嘱,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就是继承法对公民立遗嘱的一般规定。
那么,这一定会产生遗嘱效力问题。大凡公民立遗嘱,都涉及处分财产,所以立遗嘱本事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为了确保遗嘱的可靠,减少纠纷的发生,法律规定,立遗嘱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这些形式必须符合生效条件才能有效。当被继承人立有数份内容有抵触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其中如有无效遗嘱时,应当排除无效遗嘱,再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在遗嘱人情况危急时,可以口头立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每一种遗嘱都有相关的法律要求。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以下主要就自书遗嘱作个介绍。
自书遗嘱和其他遗嘱都要求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所立遗嘱内容合法,并且形式完备。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在遗嘱内容书写完整后,亲自签名,并且亲自注明年,月,日。简单的讲就是三亲自。亲自书写,亲自签名,亲自注明年签字时间。
人生一世,出生是大事,是人生的开始。死亡也是大事。在身体尚好,思辨清晰的情况下,处理好自己的后事,让自己满意的往生,让家人不争不议的处理后事,和睦团结的继续生活,是不幸中的幸事。
首先说一下遗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遗嘱为生效遗嘱,和公证遗嘱相抵触时,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公证遗嘱4、口头遗嘱5、录音(录像)遗嘱。当然,每一种立遗嘱的方式都有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例如:①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 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见证人不能为利害关系人,即不能和财产有厉害关系,不能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见证人需要提供证明其身份的身份证复印件,见证人有工作单位的,可将单位名称记录上,以确保当事人所见证时的身体状况以及真实性。 ②录制完成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注意事项:确保记录的的完整性。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现实中,如遇到多份遗嘱,且都有效的情况,以最后一份遗嘱为生效遗嘱,和公证遗嘱相抵触时,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一 标题要清楚
标题的作用是表明这是一份遗嘱,写这份文件的目的是立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的司法解释,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有稍作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反言之如果是继承法实施后,订立自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就应当认定为无效。缺少标题,可能被别人误认为这是某人的日记或者是工作文件,并不是一份真正的遗嘱。
二,遗嘱唯一性或关联性声明
立遗嘱是件大事,大事却并不表示只可以做一次,有的人一生可能立了很多遗嘱,多份遗嘱之间是否相互关联,是并列关系还是前后关系,是否存在相互抵制,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以哪份遗嘱为准,如果不能明确的话,将对遗嘱的效力产生不利影响。
唯一性声明就是声明这是唯一有效和最后的遗嘱,一般写法为“本人,某某某,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订立本遗嘱,并宣布本遗嘱是本人所定义的,最后和目前为止唯一有效的遗嘱,先前所做的遗嘱和附属条款,全都作废。”
如果在该份遗嘱之外就不同的问题,需要另行保留或订立遗嘱,该份遗嘱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则应说明该份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关联性。一般写法为“本人宣布,本遗嘱是本人所订立的数份遗嘱之一,本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关系是……”
三 遗嘱人状况声明
遗嘱有没有效力,遗嘱人的情况是关键。这个人是不是清醒,是不是受到胁迫或者不利影响,他自己所处的状况等等,非常重要,同时要说明继承人的情况,方便在后面对遗产进行处理。
因此,遗嘱人需要全面说明自身的状况,包括行为能力,婚姻子女,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保留份额的人等。
遗嘱人首先应当声明自己是否具备定义遗嘱的行为能力,例如自己是否神志清醒,是否存在无法订立遗嘱的障碍等。
遗嘱人可以说明自己的婚姻和子女状况,包括现存婚姻关系,过去的婚姻关系,子女的情况等。
遗嘱人可以在这部分列明自己的法定继承人和自己愿意给予遗赠的受遗嘱人的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情况,以及自己认为应当说明的问题。
这是一份典型遗嘱中的典型用语:
我宣布我此时能自主行动,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我宣布我目前没有婚姻关系,我同某某某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我有三名在世的子女,某某,某某和某某。我没有其他子女或即将出生的子女。某某系我的侄子,由于受到他的长期帮助和安慰,我愿意将他列为受遗赠人,使他按时本遗嘱接受遗赠财产。
四 处分全声明
一个人要是未经允许,拿了别人的东西那叫“偷”,一个人,要是把别人的东西送人那叫“侵权”,要是很不巧,他不但把别人的东西送人,而且是立遗嘱把别人的东西送人那叫“无效”。
所以说,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侵权都是不可以的,处分别人财产更是不可以的。
所以说,在一份遗嘱里面声明自己可以把这些东西送人,声明自己有权处分这些财产,那是相当必要的。
处分权声明一般写法:
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声明自己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订立本遗嘱的形式,处分财产。不存在无权处分财产的事由。
例如:我声明我有权独立处分本遗嘱中所列的财产,有权订立本遗嘱。
五 遗产的范围。
订立遗嘱时,遗嘱人依然在世,这些财产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加或者减少,因此,如果遗嘱人对某些财产予以明确分配,例如,房子归谁,车子归谁,则遗嘱人在遗嘱中应当说明,在遗嘱人逝世后,现有财产发生变动时,已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是不再分配给继承人,还是用其他方式予以代替,增加的部分是按遗嘱确定的原则分配,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还是另订立遗嘱予以分配?
在遗嘱中遗漏的遗产,按照法律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这也许并不是继承人想要的结果,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这样列明,除了以上财产外,我的其他财产也作为我的遗产,按本遗嘱进行继承和分配。
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太难了,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去中华遗嘱库订立一份。最高院认定的,专业的事还是要专业的人来做。
遗嘱怎么写相信是有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想知道遗嘱怎么写,肯定是为了将来遗嘱能够有效,那么遗嘱怎么写才有效呢?在写遗嘱之前, 我们首先要知道遗嘱有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四)形式合法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明白了遗嘱需要具备的有效条件之后,那我们的遗嘱该怎么写呢?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内容首先包括遗嘱本人身份证号码、所在住址,以下面模板为例,遗嘱内容需满足这几点:
1.房屋产权介绍
例:“在我的名下有我和妻子李某共有的房子”。
2.房屋坐落位置及房产证编号
例:“坐落在XX市XX区XX路X号X号楼X层XXXX号的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
3.语言表述规范
例:“在我去世后”。
提醒:很多老人习惯用“在我走了”、“在我离开了”之类的表达用语,这样的表述都能导致遗嘱无效。
4.涉及房产必须为个人财产
例:“我将上述房产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遗留给儿子XX继承”。
5.明确房产归属
例:“属于儿子XX的个人财产”。
6.遗嘱人签名
7.确立遗嘱签订日期
订立遗嘱的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订立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遗嘱应当给胎儿、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中不能处理不属于遗嘱人自己财产。
书写型的遗嘱,一般分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
1、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手写遗嘱内容、亲自签名、注明写该份遗嘱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是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按照法律规定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由其中一个见证人按照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进行书写,并在完成书面遗嘱之后宣读给遗嘱人,由遗嘱人进行确认,并注明代写人、见证人、遗嘱人的签名和写该份遗嘱的年月日。
3、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在两名公证人员的见证并记录下,遗嘱人亲笔手写遗嘱、亲自签名、注明写该份遗嘱的年月日,或者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完成书面遗嘱后宣读给遗嘱人,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注明公证人员、遗嘱人的签名、地点、年月日。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做出处分的单方法律行为。
它具体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每种要求不一样。
概而言之,要想遗嘱生效,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或16~18周岁但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2、意思表示真实;(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4、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比如自书遗嘱必须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笔,必须由遗嘱人签名,不能以盖章或按手印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