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么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么
?
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因此,对于父母所欠的债务,在父母去世后,应该先用父母的遗产来偿还所欠的债务,父母的遗产不能清偿所部的债务时,对于未能偿还的部分,从法律上来讲,子女是没有义务来偿还的,如果子女愿意偿还的,法律不作限制。
如果子女在父母去世后,没有用父母的遗产来偿还父母的债务而是直接继承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子女承担债务的范围也仅限于其所继承的遗产的范围。
?
这个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 父亲未死亡。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父亲的债务完全由父亲个人承担,不涉及儿子。
2. 父亲死亡后儿子继承父亲生前的债权债务。注意不仅仅是继承债权,也包括了债务,这也就包括了父债子偿。
3. 父亲死亡后儿子放弃继承遗产,因此就不用继承父亲生前的债务债权关系。
?
<, class=”answer-tool”>
“父债子还”这是一个常在耳边听到的话。可是,这个说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
换句话说,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另外,还有一种特别的情况,父债子要还。那就是,父亲负债而亡,留有遗产,子女继承后,这时子女要为父亲还钱,但是仅以遗产范围为限。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可免除还款的义务。
我们国家并没有“父债子还”、“之债父还”的说法,自己的债务自己偿还,并不能说,你是他的爸爸或者儿子,你就有义务帮他偿还,在我们国家,债务人死亡后,留下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后,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超出的那一部分是没有义务偿还的,但是继承人自愿的除外。
?
<, class=”answer-tool”>
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据此,王先生在未继承父亲遗产的情况下,没有替父亲偿还生前债务的义务,即“父债子不用还”;王先生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也仅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父亲的债务进行偿还,超过部分如果王先生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
另外,如王父生前所借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共同开支,则王父的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理应由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不管王先生是否继承父亲遗产,都应对其债务承担偿还的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2条有相应规定。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么“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