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闹到法院怎么办
父母对未成年有抚养义务,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是可以依法起诉自己子女的,当不赡养老人闹到法院怎么办呢?
首先《民法》中已经明确固定,如果子女不履行该项义务的,父母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公安局或者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让他们帮忙调解和劝阻。如果调解达成相关赡养协议的,对方必须履行。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赡养义务或强制履行赡养协议。
若因为子女不赡养老人,而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父母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向法院判定对方遗弃罪的请求,由法院对涉嫌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其中有关于遗弃罪的规定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人起诉子女步骤:
首先,写一个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
第二,收集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要求的都行。
第三,把证据汇总成证据清单,和起诉状一起向儿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当然,若子女没有抚养能力或者已故的子女,那么根据《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因此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