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告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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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签合同,但是能找到证据证明你一直在这个公司工作,这样的话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会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建议二:如果你真的想要讨个说法有个结果,或实在打不开心结,甚至有什么过大的经济损失,那我就建议搜集证据,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劳动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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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题干所述是可以的,但不准确,应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和欠条,主要是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你没签合同,但是能找到证据证明你一直在这个公司工作,这样的话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会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

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劳动关系是基础,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工伤待遇等问题的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一定不能忽视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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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人是要往未来看的,要前进的,当然也要吸取教训和经验。

人这一辈子很短,所以有些事情不要硬干蛮干,要懂取舍。

所以,站在上述两个视角,我给予一些建议。

建议一:如果从经济角度衡量的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且无其他精神或人身伤害性质的辞退,我建议重整旗鼓,另寻它路。简单说,辞就辞了别,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个建议不是“阿Q精神”,更不是什么要“忍气吞声”或“胳膊拗不过大腿”的心灵鸡汤,而是要懂得取舍。

人在前进的过程中一定要衡量有利价值,若在做事的过程中,明显的弊大于利,何必还要给自己找麻烦找不愉快呢。

基于题目,首先没有劳动合同,直白来说就是没有核心证据,打官司找律师在没有核心证据的前提下,是比较困难的(不是说不行),这个困难给你带来的金钱、时间、精力的损耗远远要大于你最终结果给你带来的价值。

其次,如果辞退你给你带来了损失,如果折算成经济指标如果低于20000元,你根本在没必要去花时间再去讨所谓的说法或者其他结果。

建议二:如果你真的想要讨个说法有个结果,或实在打不开心结,甚至有什么过大的经济损失,那我就建议搜集证据,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证据:就是证明你在这家公司有工作关系。

1.辞退你的真实原因,是不是符合《劳动法》?不同的原因导致结果会不一样,比如经济补偿等;

2.能间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请假条(得有公司相关领导签字)、考勤记录、报销凭证等等。另外,你参加公司活动有露脸的视频等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就两个,一是找专打劳动官司的律师;二是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最后说些:

被公司辞退,怎么办?在我看来所谓“办”了以后的结果,无非三种:

1. 寻求心理的慰藉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要“讨个说法”,不管是人家一个道歉还是一个原因。这个结果,我认为是最无聊也是最没意义和价值的结果,因为你是用时间、金钱换来的,没有性价比啊。另外,即便寻求来原因和说法,是你真的想要的吗?对方给的会是真实的吗?

2.寻求一些利益上的补偿

这个没错,若真是无缘无故的辞退,总的让人活下去吧。

3. 重新入职,继续工作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反正不建议,因为我一直认为嗟来之食吃着不香。

谢谢邀请,

所提问题没有劳动合同,只有事实劳动,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来讲,这个厂或老板就已经是违法了,仅就事实劳动是可以维权的。

需备资料包括:工衣、工卡、工资条,以及打卡记录等等,最好是自己先考虑清楚后,先与有识的朋友商量(讲讲情况,分析分析,权衡权衡)然后再去咨询律师,这事只能以亲历的话告知你,一点意见与个人观点以作参考

这个提问猛一下子看挺吓人的,仔细看看提问者问的很好但是前提没说清楚。先来看看“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的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只是劳动者手里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

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合法权益也极易遭受侵害。

第二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交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被撕毁或遗失。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仲裁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需出示属于用人单位保存的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可。

第三种情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这种情况视为有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四种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上签字。

这种情况视为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在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所谓“员工恶意告公司无劳动合同”要看员工告的是哪种情况,碰到这种事情,不用着急,准备好材料,尽可能详细,应诉就是了。

如果还有疑问,请给我留言,我是HR老枪,我愿意提供咨询帮助!

【每日讲法观点】单位有劳动合同,自己没有,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但是题主如果是劳动仲裁类型的案件,应当先去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有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案件一般都是仲裁前置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案件一般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之后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一方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劳动案件需要仲裁前置,有的虽然知道,但是认为仲裁前置耽误了劳动者维权的时间、增加了维权的成本。也有很多用人单位不重视劳动仲裁,认为劳动仲裁的效力不如法院判决的效力高,因此用人单位缺席劳动仲裁也是司空见惯的。

劳动仲裁案件仲裁前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劳动案件原则上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先进行仲裁,之后法院才能介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

在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或是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所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的范围,劳动仲裁机构一般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那么,很多读者看到这里就会产生疑问了,哪些案件是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呢?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因为下列问题而发生了争议,必须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发生争议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离职或者离职的原因发生争议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加班、休息、福利、社保及劳动者保护发生争议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能起诉吗?

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不管是劳动法的法律法规,还是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必须提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并不会导致不能进入司法程序。

(一)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如果属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且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仲裁机构均应当受理。

而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流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盖章的工作证明、符合条件的工作牌、工作服等等,只要是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其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一种,并不会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导致无法仲裁。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如果属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但劳动者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此时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情形,劳动仲裁机构往往会不予受理劳动者的案件。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案件的,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不予受理的证据。劳动者可以凭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的证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案件,只有当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一方对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如果劳动者如果想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有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的证明或者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

总结

劳动合同虽然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唯一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因此即使劳动者手上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其他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劳动者一定要要求劳动仲裁机构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因为只有拿到这个证据,劳动者才能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只要你同你所在的单位或者企业有劳动事实产生,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都非常有用。更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和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且企业和单位面临严重的处罚。

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来说,都是靠付出我们的劳动技能和努力去挣的一份薪酬,然后维持自己的生活,进行家庭生活的负担。这一份工作和薪酬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各种不公平待遇或者剥削劳动者的行为是企业的本性之所在,就是企业的本来面目。他们会钻劳动法的各种空子,从而在工作中不断克扣和压迫劳动者,他自己的。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是作为劳动者,对最基本的劳动法的条款细则,应该有所了解和认知。一旦当自己忍无可忍,需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地位和劳动权益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应对!

企业在同你发生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当然有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只要你同你所在的企业和单位发生劳动事实,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都是表明您在这家企业和单位工作过,付出了努力和才能,法律是认可的。

这一点无需质疑。你去劳动局去投诉和检举,是完全有必要。不要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心里没底,觉得这样的投诉和检举是没有作用的。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2、企业同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极其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去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检举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一定是会支持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要面临高昂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更为劳动者要进行赔偿金,这是必然的。

但是,劳动者去投诉和检举的时候,一定要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劳动证据或者劳动事实。例如你在该单位工作时的工资条、薪酬记录、工作服、工作记录的,以及其他一切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或者单位工作的正确。

清楚了这些,你就直接可以去投诉。

总得来说,

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非常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其他的如给员工没有缴纳社保、克扣工资或者恶意欠薪等这样的行为,只要劳动者去劳动大队或者劳动局投诉和举报企业和单位,就一定可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不仅企业会面临整改、罚款,甚至涉及民事行为的责任。劳动者个人而言,不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金,也可以维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和职业利益!

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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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请: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无数次了,愿意和大家再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必须在30日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赔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

二、劳动者在今后应聘时,要保存好在该单位工作时的所有资料。如:(1)应聘录取通知书;(2)上岗培训考试成绩单;(3)工装;(4)工资发放表;(5)加班加点通知单,以及单位让你签字的凭证。(6)本人参加单位生产工作的影像资料。

三、劳动者与单位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不论是对部劳动仲裁的公堂,还是走司法程序,我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那就是:“谁主张,谁举证。”那么,有了以上这些资料和证据,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起“官司”将必输无疑。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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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动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告“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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