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疾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好,你在公司工作16年,现在因患癌症无法工作,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你的应对策略必须是优先想办法保住工作,其次才是在没办法保住工作的前提下视情况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下面我将详细的解释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首先说一下为什么我要你优先保住工作呢?因为你患的是癌症,这是重病,治疗的时间长,花费的费用高,如果你失去工作的话,那么你后续的治疗就没办法享受医保待遇,高昂的治疗费用可能让你无法承担,你将雪上加霜,有医保就相对能减轻你很大的经济压力,所以即便公司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也要优先以保住工作为第一要务。
那么能不能保住工作呢?答案是可以的,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公司是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保住工作。你现在还在职,只是因病无法工作而已,如果公司现在就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很显然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撤销对你的解除合同行为。
当然,如果你确实感到以后没办法工作了,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不想再争取工作的机会,那么你可以视情况要求要求公司支付你赔偿金或经济补偿,具体分解如下:
如果公司在你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一共干了16年,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你相当于32个月的工资赔偿。
如果公司是在你医疗期满之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你在公司一共干了16年,按规定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你16个月的经济补偿。
以上两种情况只能二选一,且必须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如果公司不支付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那么你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拿到这笔补偿。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你患的癌症必须检查一下看跟你的工作是否有关,确诊一下是不是职业病。如果你属于职业病,那么你可以按照工伤对待,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是职业病,那就忽略此种特殊情况,按我上面说的执行就是。
总之,你在公司工作了16年,是地地道道的老员工了,为公司是做了贡献的,现在你得了癌症,压力非常大,公司应该体谅你的难处才是,最起码不能在这个时候跟你解除合同。如果公司真的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就按我最上面说的方略执行,以优先保住工作为第一要务,如果工作没办法保住了,那么再视法律规定的情况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经验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职工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到单位上班,确实是一种很可怜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愿意自动辞职。单位有权力将这种职工进行解除。
这实际上,是一个病假工资的问题。
病假又叫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其实因此可以看出来,病假是一个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超出时限就不叫病假了。
并将有期限,在相应期限内用人单位即使其没有工作也应当发放工资。工资的标准要按照最低工资的80%标准发放,一般来说,还是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的。
关于病假的时间,如果本人的工龄在十年以下,在这个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病假时间只有三个月,可以在六个月内断断续续的休完。
如果工龄是十年以上,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五年以下病假六个月,5到10年病假九个月,10到15年病假12个月,15到20年病假18个月,20年以上病假24个月。一般应当在12到30个月之间休完。
如果超出这个时间,用人单位就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另外,除了经济补偿金之外,我们还应当再支付一部分医疗补助费,本身我们跟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就是有关系了,这是缘分,法律也承认。对于这种可怜的职工,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医疗补助费的标准是六个月;对于得重症的职工加付50%是九个月;对于得绝症的职工加付百分之百,是12个月。
可是有人疑问长期不来上班,本身也是发80%的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很低呀,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不是也这么计算吗?
不是,经济补偿金的普遍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包含了加班费和年终奖。
经济补偿金还有特殊标准,那就是职工得病,客观情况变化,企业破产裁员等三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这就是相应的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在员工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参照下相关劳动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哪些疾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