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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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认缴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股权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算的基础

我们大概了解或知道,股权转让时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其中,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以5/万的税率与股权转让的价格进行计算和缴纳。

注册资本实缴时是这样,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也是如此。注册资金的实缴与否,并不改变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算基础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算和缴纳,个人认为关键是确认计算的基础,即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及其影响因素

股权转让价格有三种,平价、溢价和折价。除股权转让价格为0时不产生印花税外,无论平价、折价还是溢价,都应按转让价格以5/万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一)根据公司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

公司的净资产为公司的全部资产扣除公司全部负债后的金额。

1、公司的净资产高于股东实缴的资本

在这种情况下,股权的转让价格应当高于实缴资本(包含实缴资本为0的情况)的金额,股权只能是溢价转让。

即使转、受让双方协议为折价或平价,但在办理股权变更或税局查账时,无论市场监管局,还是税务局都不会认可。不认可的直接结果,就是缴纳涉及到的相关税金。

2、公司的净资产低于或等于股东实缴的资本

这种情况下,只能平价或溢价转让。根据资本不变、资本维持原则,折价转让实务上不会被认可。

(二)根据其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根据其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的,以上述1、2为原则处理。另外,进行股权价格确定的时候,会考虑实缴资本的情况、负债的情况,资产的增值、品牌、内涵价值等诸多情况。

在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后,其印花税的计算就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了。

这是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概念。

一、收到认缴资金时

资金账簿从价计征。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二、认缴制公司关于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

1、认缴制下认缴资金等式

认缴资金=实缴资金+认缴未缴资金

2、实缴资金的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类科目

贷:实收资本

根据现行公司法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实收资本科目不包含认缴未缴部分,未缴部分不作帐务处理。换言之,认缴而未实缴的部分,不在资产负债表中。

三、个人转让认缴未实际出资的股权

1、、上述经济行为实为转让公司股权,是认缴未实际出资代表的那部分股权。纠其本质,是对公司部分或者全部(0%――100%)资产的出售转让。

2、会计恒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3、股权转让的对价

股权转让的价款,体现的是经济活动发生时点资产负债表静态的货币化总量,不是实收资本或者将要实现的实收资本。反证:如果公司没有实缴资本,公司存续期间的发生的损益、负债、资产能零价格转让吗?

4、根据财产转让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所载金额×0.5‰贴花

综述

综上所述,个人转让认缴未实际出资的股权时,根据标的资产价格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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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如有冒犯,敬请原谅。

首先我们来分析提问者问题的背景,以便我们定性问题。

他是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公司股权。题干完全没有提到公司的其他股东,因为转让个人持有有限公司股权的,根据公司法规定,是需要知会其他股东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受偿权,该名提问者完全没有提到过,因此我们基本判定这是提问者一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个人100%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但根据提问者的说法,原200万注册资本出资没有到位,可以判断出,提问者是认缴而非实缴,也就是说提问者的公司账簿实收资本为0。

提问者转让股权给意向者,从题干意向者知道他出资没到位,同意给他170万受让他的股份,这一点说明这个股权交易是股东间的股权转让交易行为,不涉及公司,如果涉及到公司,就不是股权转让协议,而且增资扩股协议,那按照一般增资扩股的要求,原股东可能要实缴出资,而且也需要缴纳原持有股份溢价部分的个税,这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交易行为了,本案例大概率下是新旧股东间的股权转让协议。

另外,本体没有告知提问者是转让全部股权还是转让部分股权,但既然经营良好,大概率提问者不会转让全部股份,而是部分转让,以便能提前兑付自己的股权价值。

我们可以定性问题了,这个是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下的新旧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涉及的原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上述定性下,结论是,肯定要交个人所得税啊。而且现在私对私转账超过20万,也是因人行反洗钱的规定而受人行监控的,需要提供相关协议,想避税,就打消这想法吧。

好了,现在来说如何计算应纳税额了。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转让股权的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转让收入不用多说,就是提问者收到的170万。

转让股权的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拟转让的股权比例。

相关税费主要是印花税之类的。

那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谢谢!

蒋老师观点:股东未实缴出资也是可以转让股权的,需要注意的有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原值等问题。

想要开一家公司,肯定需要相关工商部门处获取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上面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注册资金,这个注册资金可以理解为公司的钱,注册资金越多,就意味着公司实力月雄厚。而公司本身是没有钱的,那么这个钱就需要各股东缴纳到公司的账户里面去,各股东把钱放到公司账户这个过程就叫“出资”,对应的就会有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

在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执行之后,企业注册资金的出资方式就由实缴制出资变成了认缴制出资,我们就来看看这两种出资方式的区别。

第一,实缴制出资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写的注册资金是多少,公司的账户里面就要有多少钱,并且这个资金需要一次性到位,这就是实缴制出资。

实缴制出资意味着公司需要将大量的资金放到公司账户里面,这样一来公司的发展必定是会受到影响,创业者想要注册一家公司的门槛自然也就高了。这里说到的资金指的不仅仅是现金,也可以是房产、地产、商品等其他资产,但是需要出具验资证明文件,也就是需要对房产等资产进行验证,这些都是比较麻烦的事情。

第二,认缴制出资

区别于实缴制出资,认缴制出资并不需要准备营业执照上面那么多的资金放在公司账户里面,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额(注册资金)、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并将相关想信息都写在公司章程里面。

比如企业的股东自行约定出资额是100万,出资期限为4年时间,第一年为40万、第二年30万、第三年20万、第四年10万,也可以每年25万,或者将出资期限调整为10年。这样一来,企业可以用于发展经营的钱就变得自由了,对于创业者来说没有了注册资金的门槛,可以一边赚钱一边筹资。

当然也有很多企业为了体现自己资金雄厚,将注册资金填写的过高,而实际上自己无法承担起这样的出资额度,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交不上,工商部门就会要求限期到位,一旦被认定为虚假出资,很有可能要面临出资差额5%-15%的罚款,所以还是要扥局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约定出资额。

未实缴出资

结合目前认缴制出资方式,我们知道企业的注册资金并不是一次性缴纳完成的,而是每次缴纳一部分,所以才会出现为未实缴出资的情况。

第一,什么是未实缴出资

假设注册资金100万,出资期限为10年,每年10万元,现在已经过去了3年,缴了30万,还剩70万未缴纳,这里的100万就是认缴出资额,已经缴纳的30万就是实缴出资额。如果公司股东没有按照章程继续缴纳剩余的70万,那么剩下的70万就是未实缴出资。

第二,未实缴出资缴不起了怎么办

很多时候因为股东约定的注册资金过高,而企业的经营状态并不是那么理想,就会出现认缴期限到期后不能缴齐的情况。如果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了,可以直接注销或者转让;也可以修改章程,将认缴期限延长;还可以去工商局变将注册资金调低;还可以将公司股份直接进行出售,也就是卖股份。

所以说如果公司的股东未缴纳出资,是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进行出售的,一般在出售股份的同时,股东对应需要承担的缴纳出资额的义务也“出售”出去了。

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注意事项

有很多接受转让股权的人(受让人)没有对未实缴出资情况了解清楚,在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才知道需要承担出资的义务,而后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之前的判例可以知道法院并不会支持,那么在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呢?

第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里面会写明关于认缴出资额的缴纳期限以及股东出资义务,如果股东出资义务的条件都不成立,股东自然就没有出资义务, 所以也不存在说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也有可能没有出资义务,这时受让人就更加没有出资义务了。

第二,受让人是否知道未实缴出资

其实作为受让人是有义务去了解公司的状况的,如果受让人知道股东未实缴出资,受让股份之后在受让了股东权利之后,同样需要承担对应的出资义务的。

如果受让人不知道股东未实缴出资,根据公司章程如果股东出资义务还没到期,那么受让人做为新股东还是要履行出资义务的,但是原股东和受让人之间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的,原股东有义务将股权尚未出资告知受让人,如果受让人确实不知情,后续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

第三,股权原值

股权原值涉及到缴税的问题,如果股东真的没有出资,那么工商现实的股权原值肯定是0元;可能原股东都有出资但是没有去工商登记变更,这些出资应该是要被认为股权原值的,按时工商有可能不认,那么股权原值还是为0元。但是往往税务机关会根据“净资产份额”来确定股权收入,但是税务拿到“净资产份额”和实际的也不一定对,所以在税务这一块出入可能会比较大。

第四,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就是原股东和受让人之期签订的协议了,很多人就会在这个协议上面动心思,交给工商的合同上面写明0收入、0成本、应税所得额也还是0元,而实际上再签一个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是未实缴出资,那么一般转让价格会低于原股东的垫资,这也是所谓的“阴阳合同”。一旦被税务查到也将要面临罚款的问题,上面也说到税务往往不会认可股权转让的收入为0元。

综上所述:股东未实缴出资是能够出售股权的,受让人在获得股东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出资的义务,至于注意事项,则多需要围绕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协议,必然是不能违背法律。

依照个税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取得了转让所得,在扣除必要的购置成本后,如有应纳税所得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经扣除后,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是不用缴纳个税的。现在地税对股权转让这一块盯得很紧,对平价转或折价转让的,地税局要予以核实。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查《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里面都有相关条款可以查到。

下面坤鹏论根据公告,就大家可能关心的几个问题解答一下。

1.股权转让要不要缴税?

答案是要,双方就转让金额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转让金额与实际股权价值小很多很多可不可以?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有这样的条款: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这种行为是文件明确列举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会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税务机关怎么来核定呢?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也就是说,起码价格要与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一致。注意第三种方法,相信我,你不会喜欢的。如果是核定与净资产一致,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得看公司经营情况,如果是累计亏损状态,每股净资产已经低于每股原值,自然不用交了,刚好相等也不用交。如果公司经营得好,算出来是溢价转让,那就得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了。注意,不交不等于不申报。

4.如果0元转让需要缴税吗(相当与赠予)?需要按什么金额缴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把赠予看做第七种类型,但是,送出去的人无论怎么核定价格,实际上没有任何收益,个人所得税是交不了的。

但是,受赠予方接受股权,是否要就作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相关规定是真空状态,据说,一些地区是对比受赠房屋要收取个人所得税的。

也有说,赠与是属于其他转让形式,除了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的赠与,均可以认为转让价格偏低,对出让方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然,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去直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谢谢邀请!

现回答如下:

1.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政策依据如下:(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2.增值税 。个人股权转让不需缴纳增值税。

3.印花税。 按产权转移书据0.05%缴纳。《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4.土地增值税 。一般情况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不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但股权转让实质上全部为土地和不动产的转让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政策依据:(国税函〔2000〕6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文件规定,对一次性转让企业全部股权,且这些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认缴股权转让要交税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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