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期限
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期限
实务中一般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有其它证据证明起止期限,比如考勤表、工资条等,或者有其它2名以上同事的证明
据专家介绍徐徐介绍,实践中,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确认识,导致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免死金牌”,同时,也有很多企业总要想方设法去逃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何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这也是很多企业最为困惑,从而导致他们总要想方设法去逃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主要问题之一。同样,很多劳动者也认为,一旦与企业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自己得到了铁饭碗或免死金牌。那么,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例如,常常会有很多劳动者或企业的HR存在这样的观点,即因为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也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当然,这个观点很明显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则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包括了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所以,即使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企业完全可以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结合劳动者的违纪情形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处理,甚至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一旦出现上述法律条款中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终止”?
虽然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无确定终止时间”,即该类劳动合同只有起始时间,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仅仅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情形,当出现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与劳动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补偿,如何支付?
在了解完如何解除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所要面临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支付?有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将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也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标准相比较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同。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尤其是作为用人单位,要积极纠正以往的错误观念,主动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只有签订时间,没有约定止期时间的合同。这表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只要不遇到法律规定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都应遵守“长期有效”的信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在实施劳动法之前沿用的在册职工制,全民所有制职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都是一经批准在册,都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故造成“铁饭碗”的特有历史。
现在虽然劳动合同大多是依法签订有期限的,但还有特殊业务、特殊工种需要无限期地发挥具有特殊技能的劳动者的作用,是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如国防科工、重要保密类的工作人员应履行无限期劳动合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违反劳动法的。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三)劳动合同期限。”前述条款虽名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虽未规范地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但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缺失通常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期限虽为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但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可以依法补充确定,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措施: 1. 因劳动合同期限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因此如您不是非常在意的话,那么可以不用补正; 2. 如您非常在意的话,可以尝试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协商的方式补正劳动合同期限,从善意的角度来说,可能是贵公司人事部门不够专业导致忘记填写劳动合同期限,应该是可以补正的; 3. 如贵单位拒绝补正的话,且您又非常介意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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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关系的,用其他条件进行证明即可,比如工资条,工牌,打卡记录!,保留您能找到的最早的,工资记录即可。
如以上都没有,可以让在职的同事帮忙证明。
没有时间的劳动合同,我们可以将它看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在平时注意收集证据,这个合同在出现劳动纠纷时只会给打工者带来便利。
说个现实中的维权故事
H女士是一家香港公司的设计人员,在工作期间认真刻苦,大学毕业工作一年后就被转为首席设计,香港公司非常注重设计人才的培养,设计部门光设计就20多个,真正干活的只有1到2个首席设计师;再工作的第三年,H女士喜受孕,怀孕期间也不曾休假,每天工作到很晚,一直到法定规定的时间才休息;休完产假的H女士遭到了公司单方面的解聘;公司的培养计划非常优秀,已经有人顶上了H女士的位置。
H女士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劳动补偿金加班费10万(2008年)
公司不服向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再审判庭,H女士出具了她入职公司到期离职,整整4年的打卡记录,工资条及相关证据,公司的香港老板听说后:批示不需要与其核对,按其要求赔偿10万。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谢邀,回友:有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岗位,公司为了不频繁换人,需要工作人员技术能力逐年提高,与劳动者签定的没有明确期限的劳务合同,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暂时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好处。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通常我们入职公司,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个两年,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期限,这个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要你公司还在合法正常经营,双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这个合同就一直有效,这个就是现实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获得稳定员工(特别是一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对员工自身也是一个保障。
-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假如你已经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那么在第三次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是需要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然还有其它一些规定的情形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参考如下图相关规定条件。除非劳动者自己要求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公司也可以与你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决定权在你。
作为劳动者的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也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你就有恃无恐。你如果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的话,公司一样的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呢!有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也同样缺乏相关知识,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3,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规定。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可以查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以上,谢谢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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