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广大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发现有的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下面就让小编为你解读一下。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予以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有利于实现职业长期稳定,钻研业务技术。
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三种情形包括:
①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