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了15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签的话,做为劳动者该怎么办?
1.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以下情况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己满足了上述条件,并且你已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做为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做?
做为劳动者,先要懂得上面的规定,然后就依法依规地向单位,再次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公司人事部需要给你理由和原因,你可以评判理由是否站在脚,是否充分,你再考虑要不要签。其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后者,如果用人单位在裁员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具有优先安排工作的权利。其他待遇差不多。
如果不同意签署的话,如果对公司的做法不满意,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公司纠正不合法的做法。如果你不愿意再继续呆在公司,那么就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2N的经济赔偿。
根据题主的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您对国企无固定期限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其到底有何作用与好处!我也看了其他朋友的回答,发现有不少人,也没有真正理解透彻。因此,我将借此机会向各位职场朋友说说此问题。
一、什么叫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雇佣关系,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雇佣时间的长短关系,而将劳动合同分为期限合同(以前叫临时合同)、固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前叫长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应注意“无确定”“终止时间”,两个修饰限制的词语,它表明了劳动者是可以一直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到退休,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的表述!要想实现这一点,肯定是会有一些具体条件得满足。这点后面再说!
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第1个好处:保障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简单点说就是劳动者不容易失业。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有哪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已经非常明确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3种情形,其中第3种,只是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那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用人单位裁员和招录中的作用。1、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公司裁员时,可以享受优先留用的权力。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裁员公司重新招收员工时,享有优先被录取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也就是说拥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在面对企业裁员,或者是招重新招录新的员工时,他们都享有优先的权利。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还享有一种特别权利。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举例说明一下。张三在a公司,工作了12年,已连续签订了4次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因此张三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7年开始,每月支付自己双倍的工资收入。当然用人单位可能只愿意,从第11年开始支付其每月双倍的工资。
通常情况之下,有关部门的裁决,会以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第7年开始,就应该支付劳动者每月双倍的工资。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国企里意味着终生稳定的工作。
通常情况来说,在国企里拥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不触犯原则性的大问题,犯一些重大的错误,几乎能够确保自己工作的稳定,没有什么失业的风险。
这比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工作的稳定性要强得多。比如那一些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只要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存在着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可能。
此时,如果用人单位解聘了这种固定期限合同同的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只会给其支付,一年1月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那些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每年两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赔偿金。
所以,如果按正规的解聘途径执行,那么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比其他的劳动者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高得多。
无论在什么样的企业单位里的劳动者,都应该重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忽视和小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自己带来的权益与保障。
只要有条件和机会,能够签订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最好是一定要签订,毕竟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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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只有签订时间,没有约定止期时间的合同。这表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只要不遇到法律规定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都应遵守“长期有效”的信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在实施劳动法之前沿用的在册职工制,全民所有制职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都是一经批准在册,都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故造成“铁饭碗”的特有历史。
现在虽然劳动合同大多是依法签订有期限的,但还有特殊业务、特殊工种需要无限期地发挥具有特殊技能的劳动者的作用,是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如国防科工、重要保密类的工作人员应履行无限期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有续签意愿。
劳动者想签,单位拒绝签订,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承担相应的经理责任。
第二,两次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单位拒绝续签。
如果单位面临破产、重大经济困难,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面临需要大幅度裁员的情形,那么单位对由于经济客观原因不能续签的,法律可能考虑实际情况,不要求赔偿,但是一般应当给适当补偿。
第四,方案。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对此情况与单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仅供参考。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暂时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好处。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通常我们入职公司,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个两年,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期限,这个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要你公司还在合法正常经营,双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这个合同就一直有效,这个就是现实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获得稳定员工(特别是一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对员工自身也是一个保障。
-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假如你已经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那么在第三次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是需要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然还有其它一些规定的情形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参考如下图相关规定条件。除非劳动者自己要求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公司也可以与你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决定权在你。
作为劳动者的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也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你就有恃无恐。你如果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的话,公司一样的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呢!有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也同样缺乏相关知识,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3,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规定。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可以查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以上,谢谢你的问题!
你好,你这个事我只问一个问题,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经济补偿?如果你不要经济补偿,那么不用协商,直接辞职就行;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那么太难了,我这么给你说吧,你走可以,但想要让公司给你钱解除劳动合同根本做不到。
这个事情你需要明白一个法律常识,只有公司主动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如果你想主动找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只能以辞职的方式去做,公司是不会被动的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不可能支付这笔补偿金的。所以你要么是主动辞职,要么就继续干下去。
公司心里很清楚,你在它那干了12年,如果公司答应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需要一次性支付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这笔钱最少也有三五万。你认为公司会白白给你这个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既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拿到经济补偿的话,说实话没有谁有这个能力帮你。
你既然已经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本来是好事,起码你可以干到退休。但你现在又想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吧。但现在真没有办法让你达成所愿。我建议还是继续干下去,等机会,等公司主动找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机会,那时候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经济补偿了;而这样的机会是有的,那就是你以后工作干不动的时候,公司领导就会想办法让你离开,那个时候可能会跟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彼时,你的机会就来了,只不过你需要等很长的时间。
总之,你这个事只有三种选择:一、主动辞职,什么也没有。二、继续干下去,直到退休。三、先干着,等机会,等公司不要你的时候或者想要把你弄走的时候,争取拿补偿走人。最终怎么选择,就看你自己的决定了。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