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打架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打架斗殴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是法律不允许的,而正当防卫是维护自身安全,属法律认可的
就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法官眼中,你只要还手了,就是互殴。人家拿刀砍你了,你只能跑。你不跑,都告诉你你做的不对,你拿起个棍子,你就是互殴!
在坏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坏人做坏事,你只能受着,不然你就犯法,或是给坏人解脱罪名找到理由。
在法官眼中,正义从来不是用法律来维护的,相反,法律却是用正义维护!多么可笑的现实!
谢邀
如果别人打你一拳你还了一脚属于打架斗殴还是正当防卫?如果仅此一拳一脚,又没有伤害对方,应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一般指,对方对你实施侵害的时候,为防止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而实施的防卫反击行为。在防卫过程中,给对方造成了人身伤害,则属于防卫过当。造成对方人身严重伤害,依据伤残等级,就有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果侵害人已停止不法侵害行为,受害人仍然继续对对方实施攻击,造成对方人身伤残,就会判定为故意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因两人或两人以上打架,多人围观,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交通堵塞等严重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多定性为打架斗殴,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大家在工作、出行时最好对发生的矛盾保持冷静,克制冲动,以免伤害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
因为我没学过法律,对相关知识一知半解,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只是根据平时看到的一些案件报道作上回答,正确与否,恳请网友点评指正。
谢邀。正当防卫必须乎合三要素:一是侵犯在前,回击在后。二是侵害持续,出手适时。三是防卫有度,反击可控。故意伤害多是黑恶势力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呆徒兹事生非,行凶报复。另外防卫过度也可能变成故意伤害的后果。
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我们先看下刑法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是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构成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这三个条件归纳起来很容易,但在现实中认定则存在各种问题。问题所说的“你打我,我还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个不能一概而论,也并不一定就不会构成正当防卫。但在这里还是要区分正当防卫和一般的互殴或斗殴行为。
斗殴行为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斗殴双方在主观上均有侵害对方的不法故意,而不是单方遭到不法侵害,不符合正当防卫必须具备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实行的条件规定,因此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属性。
而“你打我,我还手”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原因,那就是防卫限度的认定问题。我们司法实践中很容易以结果来认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而结果主要比对双方的伤势是否均等,如果防卫一方的伤势明显轻于加害一方,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例如,他打你一拳,你最多轻微伤。你一拳过去,对方轻伤。那这样的结果就麻烦,很容易就以防卫过当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
最高检欣发布的一批指导案例,也特别对于这个防卫限度问题进行说明。其中一个案例明确不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而是以暴力手段论,只要暴力手段对等就可以认定正当防卫。例如,对于拳头,你也是拳头,这样就不能简单的认定为防卫过当。
不算,一,谁伤重谁有理,二,还手算互殴,三,算不算有人说了算,而不是你…
互毆最簡單的劃分,是爭鬥的雙方,都有明顯的過錯。而正當防衛,最顯而易見的特徵,是無過錯方,在受到人身攻擊時,迫不得已採取的自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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