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休息期间,在生活区受伤,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领导给加工作量,叫我搬运旧布草,一包一百多斤,而我是搞pA卫生的,而我的体重才五十公斤,连搬了两晚上,第二天晚上感到腰酸痛,第二天早上下班就跟经理说了,然后去医院检查是腰间盘突出,腰肌劳损。这算不算工伤?
法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算工伤。工伤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一、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作的时候要是摔伤或者其他原因受伤,算不算工伤?
首先我们看工伤保险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
这里要求,认定工伤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是在工作时间,第二是在工作场所,第三是因为工作原因。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我单位单经有个职工,工作时间私自去别的车间给同事加工配件,本身不是本职工作,又对操作的机器不熟悉,私自启动机器,造成本人伤害,经过认定,不予认定工伤。
所以,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发生伤害就都是工伤,要看你的受伤,和工作是否有关。
第二个问题,认定工伤,必须有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首先要认定劳动关系,如果不具备劳动关系,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再回到题主的问题,工作中摔伤,要看是不是因为工作中摔伤,还有其他原因受伤,就更不好说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假如在工作中离岗,从事别的事情摔伤,就不能认定工伤了,也就是说凡是和工作无关的受伤,都不能认定是工伤。
如果被认定工伤,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
在单位工作时受伤、都是工伤!
工伤认定非常复杂,不能简单一句话就断定是否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情形中确实有一条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规定。但是我们不要一看到上班途中受伤,就误解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船、火车事故伤害的。
也就是说我们开车不小心撞了树,过马路闯红灯,这个不算是工伤。最重要的就是非本人的主要责任。
注意这跟第5款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有一定的区别。因为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并不一定涉及到是交通事故,而且也没说非本人主要责任。因为,有时候工作不论对错,可能一时疏忽就能酿成安全生产事故。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还要追究工作人员责任,这也是不合适的。
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款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关于节假日加班的问题,完全不是问题。因为我们会因为工作原因,每个人的工作休息时间不一样。节假日加班很正常,但是需要用人单位的认可,属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否则,我们在路上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胡乱找个理由去加班,也是不道德的事情。
所以,这个问题要因具体情况而定。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上班时间在单位地上滑倒,是否构成工伤?是要区分原因的。
滑倒,如果是因为员工之间打架斗殴、打闹嬉戏,跟工作没有关联的行为造成,构成工伤的可能性不大。
滑倒,如果是因为员工负重、速度快、不小心,跟工作有一定关联,是工作中正常的活动,构成工伤的可能性很大。
以下情况,比如员工往返食堂、洗手间,法律上属于必要的生理需要。这些行为是恢复体力,保持继续工作能力必须的行为,与工作存在密切的关联,在此过程滑倒受伤也基本上都能构成工伤。
总之,工伤是一个法律事实,不是所有上班时间受伤都是工伤,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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