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单位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工地上经常发生工伤事故,工作人员通过工伤认定拿认定书去做工伤鉴定,之后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单位违法不予支付赔偿金。那么单位不上报工伤不补偿职工如何维权,怎么处理?
受伤后单位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单位不配合办理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先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评定结束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者是配合办理工伤索赔程序,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之前,我们首先应该确定自己的伤害算不算工伤,说到工伤认定,其实很好理解,概括起来就是3个“工”字。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
首先,我们来说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上下班的时间,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注意,如果是加班的话,也属于工伤的,不管是公司要求我们加班,还是我们自己主动去加班,都属于工作时间,在这个时间之内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的范畴,所以,不要认为工伤只存在于白天上班时间,如果晚上,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了身体上的伤害,也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
第二,我们来说工作地点,一般的工作地点就是指公司,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比如,公司派你去出差,在出差途中发生了伤害,也属于工作地点,还有一个就是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比如,有人上下班途中,因为被汽车撞了,那么也是可以按照工伤来对待的,但是,这里有三点是不算工伤的,第一,如果是你自己摔倒受伤,那就不能算工伤,第二,你把别人撞到后,你自己也受伤,这种情况也不算工伤,总之,上下班能够算工伤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因为别人的原因让你受伤了。而且,对于上下班,必须是你经常走的路,比如,你家在西边,但你下班后去东边去约会,而受伤,那就不能算做工伤了。
第三,我们来说说工作原因,如果是干体力劳动的工作,这个就比较好理解,比如,被电锯划破手,被石头砸中腰,从高空摔下,这些都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的吵架行为,就不能算做工伤,比如,你和同事因为一面墙如何粉刷,而争吵打架,出现的伤害就不能算作工伤。还有一点比较难认定,就是在工作中出现脑溢血等突发性疾病,这种情况到底算工伤吗?听我细细说,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是48小时内经过抢救无效的,才算工伤,如果过了48小时,那么就不能再认定为工伤。还有一点就是因抢险救灾受到伤害,或者防疫执勤过程中,感染疫情的,也可以算作工伤。
只要认定为工伤,单位必须拍付一定金额的补偿,如果单位拒不赔付,我们完全可以选择起诉或者仲裁。如果自己不了解相关法条,律师建议大家多咨询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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