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三个月必须结案吗
民事二审三个月必须结案吗
民事二审案件,民诉法规定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原则上二审案件必须在立案之后3个月内审理完结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院长批准是可以延长的。
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将会中止诉讼(也就是说暂时停止案件办理):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还要一种情况,当你的案件需要公告、鉴定、评估等情况时,这些期间都是不计算在民事普通二审这3个月时间内的,这些时间都可以扣除,所以案件的实际持续时间也有可能超过3个月。
还是建议题主和承办案件的法官联系,搞清楚到底是什么情况一直没有结案。
二审审理审理期间一般为30天或三个月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该审理期限为从立案之日起,一般还包含一个月左右的案卷移送时间。
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案件二审多久开庭,没有规定,甚至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作出判决。
二审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结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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