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二审判决属于生效判决,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原则上是上一级法院。一般二审判决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申请再审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另外,根据规定,申请再审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再审的将有可能因超过期限而被驳回。一般来说,申请再审需要准备再审申请书、判决书(一审、二审)、生效证明。当然,如果有新的证据还是需要提交。
向二审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被拒再向该法院同级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再被拒,恭喜你,game over!
民事判决二审不服可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六个月内向省高院提起申诉,向省高院提起申诉需具备以下条件和程序:
1、二审判决中有明显错误
2、有新的证据能证明二审判决明显错误
3、具备上述条件后省高院提交申诉书
4、省高院立案审核
5、省高院裁定驳回或改判
如有新证据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没有新证据,再审机率很小
不服二审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再审不服还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等程序
向上一级申诉??上一级和下一级都是本系统,基本不会互相打脸!!! 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最后的救济程序终结,只要是法院判决错误,可向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快件专递邮寄,(邮局)他们都有权指令法院再审。奉劝各位当事人不要听歪嘴律师忽悠。
不服就只能不服,跳河自杀都没有用,申诉一百遍也只是浪费血汗钱和精力,这是我的切身感受,天下乌鸦一般黑。
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向省高院提出申诉再审,也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再审,这是最后一道司法救济程序,如果申请再审驳回,你还可以向二审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民申会根据一审,二审判决书认定事实,程序是否违法,证据综合评判,如果二审法院确有程序违法或认定事实有误,同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纠正,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这是民事诉讼法走完最后一道司法救济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