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完一方反悔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公民离婚有诉讼离婚和登记离婚两种途径,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双方必须事先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种离婚协议是以到民政部门办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如果签订后又未办成离婚,一方对协议约定反悔的,视为未生效。
因此,夫妻之间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约定财产分割,最好不要以离婚为条件。而在协议离婚时,要对各项财产都作出详细的约定,不能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存在。如果离婚后发现有欺诈胁迫的情况或者对方有隐瞒财产的情况,都可以在一年内起诉到法院请求重新分割。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同样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双方没有依法办法离婚豋记的,离婚协议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在此情况下,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虽然不具有离婚的法律效力,却可以成为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重要证据。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一、如果在原有条件没有变动的条件下,协议一旦签署就发生法律效力,其条款同时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应当自觉遵守。二、如果发现对方曾经有转移财产或者隐藏财产,则视为协议无效。可以要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全理分割,重新签署协议。三、如果是孩子监护权以及监护人资格发生变化,也可以要求重新协商,以孩子的成长条件为前提。上述协议变更的请求,若不获另一方认可,则可以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应视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又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合意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所以,我国法律在允许双方协议离婚的同时,要求协议离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如果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应当遵照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