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反悔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反悔
导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时,双方当事人一般会签订离婚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以此协议为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则双方对协议的效力一般不会提出异议,除非双方签订过程中具有胁迫、欺诈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否则该协议应认定合法有效。但是,实践中不乏出现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不肯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该协议处理的情况。下面这则案例说的就是夫妻一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又反悔,另一方一气之下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介绍】 李先生和程女士于2004年在一个婚恋网站上认识,程女士在网上说自己从来没有结过婚。两个人经过接触很快决定结婚。结婚的时候,程女士告诉李先生自己不是从来没有结过婚,而是离异。李先生当时心里虽然有点不舒服,但是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婚后,程女士在恋爱期间有所保留的性格缺陷暴露了出来,脾气暴躁,两个人经常为了琐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李先生还得知,在和自己交往期间程女士还曾经与他人同居。李先生对程女士彻底失望,与程女士协商离婚。程女士刚开始同意离婚,两个人签订了离婚协议。李先生为了能和程女士离婚,同意给程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签订协议之后,李先生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对程女士经济补偿的约定,支付给了程女士一定的金钱,并且对于一些需要过户的财产进行了过户。但是,程女士各种理由拒绝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的手续。李先生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审理结果】 案件起诉到了法院之后,程女士刚开始不同意离婚。但是,李先生主张如果不协议离婚的话,由于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两个人还是夫妻关系。程女士名下的财产,包括李先生给程女士的经济方面的补偿,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程女士经过考虑,并且咨询了律师之后,同意和李先生一起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最后,两个人到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李先生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案例评析】 签订协议是两个以上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这成为影响最终判决的一项重要因素。 讨论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首先应明确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属于民事行为。夫妻关系要得到解除,需要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这完全体现国家公权力对离婚问题的干预,离婚问题可否由当事人以民事行为的方式予以解决?笔者认为,在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来裁判是否准许离婚。这体现离婚案件受公权力调整的特性。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律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即通俗所讲的“协议离婚”。公权力对是否离婚并不干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可见,离婚问题是允许当事人自行解决,或者说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他们可以以民事行为的方式处理自己的离婚问题。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夫妻关系才能最终得以解除。这只能说明国家公权力对离婚问题的最终确认。但不能否认婚姻关系的民事特性,双方当事人有协商解除夫妻关系的“私权利”。签订离婚协议书旨在终止这种婚姻权利义务关系,具备了民事行为的全部构成要素,所以说签订离婚协议书应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 民事行为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签订离婚协议书能否成为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直接约束双方当事人。《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笔者认为,如果能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要件。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遇到这样的情况是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什么时候又不能呢?这个问题必须要分情,具体的情况如下: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未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所以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那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可以反悔。但是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离婚协议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但是法院不会依据离婚协议直接判离,而是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
二、已办理离婚手续,视情形而定
1.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可以起诉
2.双方协议离婚后,如离婚协议书中没有对探视时间、子女姓氏等问题进行约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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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好解决的!
已经协议离婚的,那就得有个离婚协议书的,即然有离婚协议书,那就按照协议去办了。
如果有一方反悔了,那对不起,反悔无效,白纸黑字,签名画押,就是去了法院,法院也会以双方的离婚协议为依据去判决的!
如果双方都反悔了,这就好办了,如果双方反悔的内容是都不想离婚了,那就轻轻的用手把离婚协议书一厮,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就拥抱言和,重归于好,破镜重圆,梅开二度,再入破旧的洞房吗!
如果双方不是想重归于好,而是认为离婚协议书对自己都不利了,那就把原来的离婚协议书也撕了扔进垃圾桶里,重新起草二个人都同意的离婚协议书吗,如果二个人这次意见不统一了,协议不了了,那也好办,去法院,让法院判决吧!
这个事就得这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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