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同意离婚协议如何解决
离婚协议根本无需公证,办理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
看了这个问题,不知是你理解错了,还是有什么误会。因为您的提问中涉及到“前妻”又说要去对离婚协议“公证”,这个事情本身透着矛盾。
你得先确认你们到底有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没拿到这个证件之前就算你们签了离婚协议,也不算离婚,仍有婚姻关系,你不能叫她“前妻”。如果她现在不是你的前妻,你面临的问题就应该是:你们怎么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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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婚的方式而言,按现行法律规定,有两种方式:
一是登记离婚,双方共同办理离婚登记;
二是诉讼离婚,由法院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确认双方离婚。
如果双方商量好要离婚,也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所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协议,该离婚协议并不生效,必须是双方共同去办理离婚登记,将《离婚协议》提交民政部门备案后才生效。
简单说,双方没矛盾都协商好了,就一起去离婚登记。如果因为任何问题协商不成,那主张离婚的一方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由法院经过审理来判断是否应该判决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如果你用的“前妻”这个词没用错,那就说明你们确实已经办理过离婚登记了,那么你们的离婚协议应该也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过了,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提出去“公证”的要求。
前面说了,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好离婚登记手续时就已经生效了,而且是经政府部门备案的,一般来讲,根本不用就离婚协议再办理什么公证手续。
如果因个您个人的需要想去办理公证,对方不配合,您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因为对方没有义务配合你去办理这个公证。如果您已经离婚,但有其它目的,确实需要一份类似公证的文件,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谈谈,看有什么办法。
问题写的有点不清楚,但是我大概是知道意思。
离婚协议如果是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已经签字,那么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去进行公证,你们又存在财产或者是抚养问题的矛盾和争议,那么我建议还是去法院处理。
最后提醒一句,还没有离婚,就不是前妻。
可诉讼法院解决、(有一点不明白,咨询一下,离婚了才叫前妻,如果还没离婚,应是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