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还能要回孩子吗
如果女方的生活条件、环境更利于孩子成长,可与男方协商要回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整理好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
根据描述简单分析如下:
1、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终止及财产、抚养权等达成的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离婚,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只是成立但并未生效。
2、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约定双方签字即生的,该约定不以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即生效。
3、因此,就本提问来说,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未生效。完全可以通过离婚诉讼争取抚养权,或者双方重新协商子女抚养权归属。
离婚协议只是表明你们当时就离婚一事达成了某些共识,但这些共识并不一定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被完全认可,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另行签订新协议,也可以拒绝按照原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有没有协议,都无所谓的,不影响任何一方反悔协议提出新要求。
如果你想要修改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可以双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由你方抚养孩子。但要想让法院支持你的主张,可能并不容易,你必须有另一方确实不适宜于抚养孩子的足够理由。
等离婚就知道了,现在还不知道的。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解答如下:通常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该条件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意味着协议还未生效。要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只能通过诉讼。但是实践中9个月、处于哺乳期的孩子被判给男方的几率非常小,建议您考虑清楚再决定。
离婚协议以离婚为前提,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不生效。
谢邀。协议离婚,手续没办就没生效,那就重新协议,但法院判,孩子小通常会给母亲。
1、在有协议前提下,在想要回孩子很难,除非你前妻同意变更抚养权;
2、你要想夺回孩子抚养权,等到孩子大一点,过了哺乳期,在证明你妻子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虐待孩子等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3、但你有探视权,如你前妻不让你探视孩子,你可以起诉你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