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多久必须结算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谢炳城认为:
1、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各地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比如深圳,《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从法律的角度讲:《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离职后的工资发放时间。但一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实践操作中: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
我来说下吧,我所经历的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
1、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拿着离职审批单到财务直接领取剩余未发工资即可,这种情况一般很少,因为会加大财务做账的难度但是也比较常见。
2、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若还未到工资发放日,则需要等待,公司也会将工资按时打入工资卡中,举例:你6月13号办完离职且工资发放日为每月的15日,那么5月份工资会6月15日发放,而6月的13天考勤工资会于7月15日发放工资时打入你的工资卡。这种情况是我见过的大多数公司操作流程。
3、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许诺尽快支付剩余工资但是一直耍无赖拖欠,这种一般很少,但也有存在的。注意,这种情况公司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若超过正常工资支付周期未发放工资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举报。
具体你们公司属于什么情况的,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财务,一般都会告知你。
打字不易,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