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三天还要上班吗
试用期辞职三天还要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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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工作要求的体验期限,是互相选择的一种用工形式。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限有一定的期限范围,不能随意约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最高期限为六个月。可以约定没有试用期,入职即可成为正式员工。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试用内除了工资报酬与正式员工的工资报酬以及辞职条件有所不同外,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都一样;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只要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后再转交到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三日后辞职申请即生效,离职当日交接岗位工作时最好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如果个人挡案在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贴封条并盖章,可以暂时自行保管,找到新单位后再交给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缴纳社保费用。即使在试用期劳动者也应当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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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告知后,那三天是要上班的,如果你是按照规定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并且有人接收了的话,就是有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你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按法律规定是还需要上三天班,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离职员工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不应该辞职,坚持下去,一定会迎来好的机会。
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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