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
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
按条约规定,如果入股合同上面没有特殊规定、技术入股的股东不承担经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法律角度讲,你不应该承担亏损责任!
对方主张你承担一半亏损没有法律依据,你不应该赔偿。主要理由如下:
1.双方没有关于合作的书面协议约定。
一般地,双方合作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很多合作项目都采取一方出资、一方出技术的合作方式,正规的操作是签订书面协议,这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保护合作双方权益的要求。你们双方也只是口头约定,且对方承诺即便亏了也不用你赔偿,如今对方主张你赔偿一半是不合理的,也是不道义的,法律上不会支持对方。
另外,在合作经营的过程中,如果你没有在口头上或者任何书面上表达过愿意承担可能亏损,那你更不用担心对方的主张意见。而且,即便口头上有过类似的说法,如果你不承认的话,也视为无效。
2.对方如提起诉讼,法院很难支持对方的主张。
对方一意孤行的话,可能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你承担一半亏损。对方可能收集所有你们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共同合作经营的任何材料,包括微信、短信、电话录音(此项如有,则是对方从开始就给你下了套)、经营材料、财务账目等。但是,这些只能证明你们俩是合作经营,并不能说明你同意承担可能的亏损的一半。
3.出技术的一般不承担经营亏损,而是由出资方承担可能亏损的风险。
从商业合作经营情况看,出技术的本来就没有出资能力,而出资方主要是看中技术,为其带来收益,从而分给出技术合作伙伴小部分利润。除非双方书面协议约定,出技术一方承担部分亏损风险,且分成的利润也相应要高一些。既然对方相中了你的技术,常规理解就是不承担亏损,当然获益也是小部分。况且,你们没有签约。
因此,你不需要承担亏损的一半。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你觉得过意不去,愿意在法律层面之外给予对方一些“补偿”,也是无可厚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我来回答下,1.首先,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入股的技术需要评估作价方能入股。2.一般来说,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需要在出资范围之外承担公司的亏损。3.可能的情况是技术评估价格过高,则入股股东需要承担相关补足出资,其他的股东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4.当然如果所述的技术是虚假的,自然也需要承担责任。5.如果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技术出现贬值等,因出资义务已经完成,贬值无法预见,出资人也无需承担责任。
你无需承担该8万的损失,这是公司的损失,和你个人无关。 要区分好主体。你的技术入股有没有做过价值评估?不要留下尾巴。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技术成果入股时经过评估和全体股东认可,技术成果权归公司,债权人可以对技术主张权利,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亏损有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技术成果价值不符,可能要出资人不足出资。
如果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外就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了,债权人可以向任一普通合伙人主张债权。对内的亏损的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承担。
你好按照你上面的话语你不需要承担你们当初协商的是从利润中抵扣出资,再者你是技术入股技术入股是不需要出资的,另外当时也没有签署协议,白纸黑字现在让你出钱那不现实就算去告也没用,口头话语是不能当做证据的
对于出资人而言,技术合伙最大的问题就是不承担风险。对于技术合伙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前期被重视,后期被一脚踢开。
有很多技术入股,只出技术不出资,股加加建议应该出一部分资,如果对方没有,可以先由创始人垫付,等赚钱分红再还。
技术合伙人所占股份=(技术合伙人月薪×为项目工作时长-技术合伙人领取报酬+技术合伙人的出资)÷公司目前估值。
1、按照技术合伙人长期的贡献来分配
产品一旦正式上线,技术合伙人的重要性就会相对减弱,如果一开始就给技术合伙人很高的股份,会遗留很多问题。
2、分配技术合伙人的股权要有具有前瞻性
前期分配过多,导致后续加入员工股份变少,所以要给技术合伙人合适的股份。
3、让技术合伙人一起承担创业风险
遇到不想出资、不愿承担风险的技术合伙人,必须要规定其贡献和股权成正比,承担的风险与股权成正比。合伙创业,有一个基本原则: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即使技术合伙人没有出钱,只出了技术,也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相应的是技术合伙人有权利获得收益。
最保险的做法是——签订合伙协议后到工商登记,委托律师代书协议,尽最大可能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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