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是否共同承担责任
这种承担不以夫妻之间离婚或者约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责任,作为善意的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发生债务关系的一方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原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要求返还,暂且不论到底是何种原因,事实上,夫妻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只能是对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共同债务,仍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2、如果室法院判决离婚,通常不会涉及到债务问题,夫妻双方还是可以继续协商债务承担问题。
1、如果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2、如果室法院判决离婚,通常不会涉及到债务问题,夫妻双方还是可以继续协商债务承担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均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一时热点又转到了隐离的话题上了,那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说说“隐离”可能产生的纠纷。
“隐离”说白了就是离婚后还像夫妻一样生活,离婚不离家。由于已经没有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隐离”事实上是构成了一种同居关系。在共同生活期间,可能会发生新的财产共有、财产混同、相互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等情况,万一双方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发生经济纠纷的话,只能按照法院处理解除同居财产纠纷的原则来进行操作。对于离婚案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或有法定的认为属于个人所有财产的情况,那么法律上就认为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而同居关系分割财产则恰好相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在同居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则认定为归各自所有,当然如有证据证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因此,“隐离”在财产方面会产生很大的纠纷风险。
- 离婚时,双方对于债务的负担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离婚规避共同债务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仅仅只是以夫妻一方愿意承担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暂且不论到底是何种原因,事实上,夫妻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只能是对夫妻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共同债务,仍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 这种承担不以夫妻之间离婚或者约定而免除另一方的责任,作为善意的第三人(债权人)可以发生债务关系的一方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原夫妻双方为被告起诉要求返还。如果一方独自承担了债务或者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原约定或判决的数额,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超出的部分,要求另一方承担。婚后一方所欠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的债务,或者夫妻已有财产归属约定的,那就谁欠债谁还钱。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讨债。这种情况下,一方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追偿,法院也予以支持。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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