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办理结婚协议书吗
结婚需要办理结婚协议书吗
我是读书芽,我来回答。
这个问题,没有定论!尤其是在咱这个注重人文情怀的传统文化大国。
我们发现,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往往更在意婚前协议这东西。这么做无非一个目的: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利。
在这个出轨、离婚率高发的时代,婚姻中的人,自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
但是,“婚前协议”这东西,似乎”注定”与深厚感情相违背。虽然认同它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它的存在,还是有很大可能带给双方危机或风险。
所以,这是一个两难问题。既想要真心实意的感情,又想要财产不受损失,真的好难!
那么,婚前究竟应不应该签署协议?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办。
感情和财产,孰轻孰重?各人自有判断。
三个选择:
一,如果你看重财产,那么就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同时承受感情上不稳的可能;
二,如果你看重感情,那么就要放弃签署婚前协议,同时承受未来财产损失的可能;
三,还有一种,就是既想保护婚前财产,又想拥有美好感情。那也不是不可行!就是与另一半达成一致,共同签署婚前协议。并从此,毫无芥蒂,真心相待。
如果你的财产确实丰厚,又希望有所保护,如果你对婚姻既有担忧也有期待,那么相对来说,第三种选择更优,第一种次之,第二种甩尾。
其实,每一个选择都暗含风险,真正完美的方案并不存在。如果有,那就真的只有一种:至始至终,你都可以为了对方,不惧失去所有!
然而,那太稀有!
不管婚前协议(包括婚前财产)签与不签,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希望拥有一个幸福的婚姻,和一个知心爱人。
如果不签,希望你始终拥有真心待你的TA;如果签,希望最后你还愿意与对方共享所有。
果真如此的话,那就说明——你俩,就是幸福的一对儿啊!
婚前协议是指有结婚意愿的男女双方于结婚登记前签订、结婚登记后生效的就有关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及其他权利义务等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
婚前协议是否必须公证?答案并非必然。
如果婚前协议没有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前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前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必公证。当然,如果是出现下列两种情况,建议公证,可以避免之后不必要的纠缠和麻烦。
法律没有规定婚前协议要进行公证才有效。因此,公证不是婚前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
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此,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更具有证明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对经公证证明的协议,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因此,为确保协议的效力,双方也可以对婚前协议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十七、十八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有,婚前财产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农地圈问答团队:徐强回答
这个问题让人很难回答!如果签了,那是对另一方不信任,因为人是你自己选的,真让人左右为难!如果不签,就现在的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再说现在的小三最猖狂,财产不就留给小三了?因为现在的离婚率太高了!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可以协商,如果都同意了,可以签,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想开了,不就是一套房子吗?在这问题上,女方损失惨重,过了一半了,分了,什么都没有,咋说?所以女人必须要经济独立,自己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才有退路,不至于流浪街头!
这是一个情感的枷锁,是对两情不信任的思想铸码。其实女人是在为自己将来的利益打算了,男人在这种思想领域里就是必卖品,没有什么优越权了。当今社会,人人都拿家庭财产来说事,男人一旦脱离了这些就没有了安全保险了,所以女方要求签订结婚协议也形成了男人的思想压力,情感的信任度也受到巨大的冲击。原本看似十分成熟的情感婚姻却在这个铸码上变得虚无与空白!女人会算,男人得防,婚姻自然成了金钱与物质的交换。世态严凉,可悲啊!感情都成了什么?爱情的法码难道除了金钱与物质就没有了可信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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