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三个月可以退房吗
延期交房三个月可以退房吗
如果开发商因疫情不能及时交房,业主能不能因此解除合同呢?还是要区分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小菜分享下对这个问题的法律意见,供参考。
第一、疫情的法律定性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发布2020年第1号文,将新冠肺炎定性为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月26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将新冠肺炎定性为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确认:本次新冠肺炎属于不可抗力。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定交房日期在疫情爆发之前
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新冠肺炎爆发以前。
也就是说,在疫情爆发以前,开发商就应该把房子交给买房人了,但无法交房,出现了延迟交房现象。疫情发生后,交房时间被进一步延迟。
01、如何定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疫情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定性没有任何影响,开发商不能援引疫情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02、如何处理?
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存在单方过错,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后,买房人有意退房的,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催告开发商及时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可请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赔偿损失。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开发商延迟交房后,买房人不想要房子了,这时应该先催告开发商尽快交房,经买房人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仍然不能交房的,这个时候买房人才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
综合本节分析,疫情在这种情况下,对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几乎是没有影响的。
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爆发期间
开发商与买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刚好在疫情期间,也就是疫情爆发后,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才到来。
01、如何看待延迟交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显然,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开发商经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倡议,售楼部关停,工地暂定施工,开发商出现延迟交房行为,就是疫情导致的,可以援引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自己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02、开发商有哪些合同义务?
虽然疫情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基于合同义务角度考虑,开发商在遭遇疫情冲击后,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日期交房,应当及时通知买房人,防止损失扩大,并在适当的时候提供相关的证明。
买房人知道还是不知道是一回事,但开发商是否通知,是否适时提供证明又是另外一回事。
因此,开发商因为疫情原因,出现了交房延迟,应该及时通知买房人;买房人享有知情权,尤其是享有知道顺延交房日期的权利。
03、开发商因为疫情延迟交房,买房人能因此退房吗?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疫情是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1)疫情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吗?
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是开发商收钱交房,买房人付钱接房。从双方目前合同履行进度看,买房人已经付款,差接房,开发商已经收钱,差交房。
目前房子已经建好,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就差完成一个交接手续。也就是说,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内容,房子具备交房条件,但差交接手续,没有如期交房,障碍在于疫情。
而疫情又是短期事件,只能延迟交房时间,不能从根本上导致无法交房,也就不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既然疫情不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就不具备法定的单方合同解除权。
因此,不管是业主,还是开发商,都不能以疫情为由,单方解除合同。
(2)应该如何处理?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如果买房人以疫情为理由,请求解除合同,并退房退款的,诉讼到法院的话,基本上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这个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相反,如果开发商以疫情为理由,要求顺延交房日期的,基于不可抗力影响,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因为疫情导致其履行不能。
因此,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延期交房通知后,应及时审查顺延期限是否合理?发现顺延日期过久的,可以提出质疑。
比如,疫情周期才3个月,开发商顺延了5个月交房,这就是明显的不合理。
另外,开发商顺延交房日期后,业主要注意,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再次延期的,适用上面说的处理方式,也就是催告其尽快交房,经催告后满3个月还未交房的,可以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
(3)特殊情况
开发商定好的交房日期在疫情期内,但本身如果没有疫情爆发的话,也不能按时交房。
这种情况下,基于“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开发商依然享有顺延交房时间的权利,如果顺延期限是合理的,开发商利用“老天”给的这段时间加班加点地完成了交房条件,在顺延截止日期内正常交房,不视为违约行为。
反之,如果顺延的截止日期内,开发商仍然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可以先催告,等3个月满后,依法解除合同,退房退款,赔偿损失。
综合全文分析,开发商延迟交房发生在疫情爆发之前,业主的救济方式是先催告交房,满3个月还不能交房,可以退房退款,要求赔偿。开发商延迟发生在疫情以后,也就是开发商本来是可以正常交房的,但因为疫情防控,不得不延迟,就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退款退房。
开发商整死业主也对的,你违约试试
根据法律规定,若购房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交楼解约条款,则在约定交楼之日期满,经购房者催告,一般三个月后仍不能按期交楼,购房者可以协商或起诉解除退房。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开发商违约,但能否要求退房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中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这方面的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比如规定开发商超过一定期限后仍无法交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但如果在约定期限前开发商交了房,就不能以延期交房为由提出退房。延迟交房的法律界定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如果你们已经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赔偿的,合同继续履行,在合同签定的延迟期内你就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延迟交房这方面的约定,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一般情况下超过三个月,你可以申请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在开发商不同意的情况下)。 退房即开发商解除与购房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将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在办理退房手续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重要,一是购房者要解除什么合同;二是解除这些合同过程中的先后顺序。 如果购房者提出的退房要求被开发商接受,那么有两个合同需要解除,一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二是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双方财产的返还或权利的恢复,对于已经入住的购房者而言,需要将已经占有的住宅交还给开发商,对于还没有入住的购房者者来说,则需要放弃占有即将入住的住宅。开发商则不能再根据合同要求购房者支付房款,对于已经收取的部分要退还给购房者。 解除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的财产状态将恢复到签订合同前的状态,买卖合同的解除与履行无须其他人的协助,双方自己即可以完成。 借款合同的解除,表明购房者将一次性归还从银行的借款,然后不再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无须承担任何还款的义务。 这个合同的解除与买卖合同不一样,它需要在除了银行与购房者之外的第三方、也就是开发商的协助下才能完成。因为购房者虽然从银行取得了借款,但并不直接占有这部分借款,银行借款通过转帐的形式由开发商取得。如果要归还借款,必须由开发商向银行归还已经占有的借款,才可以实现归还借款的目的。银行只有收到开发商以购房者名义还来的借款后,才能认定购房者已经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双方的借款合同才能真正的解除。因此借款合同的解除与履行需要第三方协助才能完成。 因为有三方当事人,而且有两个合同,由于在空间操作上无法同步进行,就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问题;从实际行为上,认为目前较为普遍的有以下三种: 一、购房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二、购房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三、购房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最后取得首付款。 这三种过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购房者首先要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表明购房者放弃对住宅行使占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存在一种风险,一旦解除合同后,即不能再度占有住宅,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归还银行借款,则购房者除了丧失房屋权利外,仍然需要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即所谓“钱房两空”。如果开发商在此期间出现破产,则购房者损失更为巨大,不仅住宅(仅指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可能会作破产财产被拍卖,而且已经支付的首付款无法取得,同时还要支付年限不等的银行借款。 为了使购房者最大限地避免上述风险,在开发商不会破产的前提下,认为在实际操作时可以通过以下程序: 一、购房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购房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四、开发商归还购房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购房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 五、第三、第四个行为履行完毕后,第一步中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假设的条件出现,购房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解除。 同时提醒,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
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是否有三个月的延长期?
一、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明确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比如在多少天内,按照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在此基础上又超过多少天,业主可以退房、或者不退房。
如果合同约定的业主可以退房,则业主可以向开发商申请,按照合同约定退房,同时要求退还已付房款、约定的利息、违约金。
如果合同约定不能退房,或者可以退房但业主选择不退房,则合同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
具体的约定可以查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
二、开发商可以免除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情行
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在合理的期限内,开发商可以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但是,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开发商应当书面及时通知业主,告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比如今年的疫情影响,就是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满足以下几点之一,延期期限在合理期限内,就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刚好在公布的疫情期间。
(2)、开发商已经开始交房,但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公布发生了疫情,后来暂停交房。
(3)、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公布之后房屋仍处于建设过程中,由于疫情影响,建设过程也在疫情期间暂停。
但是,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就已经违约了,后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开发商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适用不可抗力的免责。三、延期交房是否有三个月的延长期
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即使后来国家通知要求复工,各地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可以逐步复工。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对人员的流动仍然管理比较严。而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因此开发商很难在政府通知的复工时间正常复工。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解决由于疫情影响导致的延期交房问题,专门出台了地方政策,可以延期交房。
比如成都就是规定了因疫情影响延期交房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至于延期交房3个月,是不是开发商就可以免除违约责任,这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只有走到诉讼程序由法院认定。
不好退,别说有疫情,没疫情开发商业不退呀,最多按照合同要求给你一点点补偿,就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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