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那些补偿
离职索要补偿要掌握两条基本规则:
一、本人自动离职
本人自动离职,不论是什么原因,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合同不到期限,劳动者擅自离职,造成了公司工作、业务上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提出索赔。
二、公司强迫离职
如果劳动合同已到终止期限,用人单位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职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将所欠的工资、福利结清,并将社保费缴至劳动者离职的那个月。
另外,工伤人员,被鉴定为5级以上的伤残人员,用人单位不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的离职原因。
1、若你因为个人原因自己申请离职,公司是不能给你补偿的;
2、如果你是因为公司原因被迫离职,如:合同期满,公司不想和你续签;或者公司不给投社保;或者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你可以问公司要经济补偿金。
二、索要补偿金的方法及补偿金的标准。
1、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局仲裁,提交相关个人的材料及诉求,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龄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的补偿(以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为工资基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赔偿1个月;六个月以下,赔偿半个月。
三、另外,如果公司存在不按时发工资或者不投社保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还可以向仲裁局要求公司必须补上社保或者工资。
【大凡田职场e洞察】观点:这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然要分清楚5大类离职,不能一概而论,这里分开解答。
1、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
劳动者因自己的原因主动打辞职报告的,而单位本身比如提供劳动条件等的,那么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就乖乖的净身走人吧。
2、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本身有过错,也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比如说没有给劳动者交纳保险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等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就可以获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比如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了要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之外,还要补足拖欠的工资。
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操作。如果确实不会计算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辞退专栏》的第7节,讲的一清二白。
3、劳动者本人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没有补偿金。
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比如说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兼职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等这些情况,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开除劳动者的,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如果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
4、劳动者没有明显的过错或者协商一致或者经济性裁员,被单位辞退的,有补偿金。
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40、4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跟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岗位合并劳动者没有合适岗位的,或者被大规模裁员的,在这几种情况下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提前一个月告知。
5、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有赔偿金。
单位不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强行辞退劳动者,就是违法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赔偿金。
6、不管哪种离职,都可以主张加班费以及应休未休的假期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确实存在加班以及应休未休的假期,那么在离职的时候都可以主张通过现金的方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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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这个问题,应该分多种情况来具体分析,并不是所有辞职都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它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具体来说,主要是看题主离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一、离职是题主自己主观意愿的结果,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过错,则题主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凡是职场之中,只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过错行为,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申请,那用人单位是不会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因此题主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申请,你的用人单位不会支付一分钱的补偿金。
二、因为题主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用人单位也不会为题主离职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是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会为劳动者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
具体的法理内容如下: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只要是前面这样两种情况下的离职,题主是无法实现自己向用人单位所要赔偿的愿望。
三、题主的离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所造成,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己经济补偿(赔偿金)。
通常来说,题主的离职由用人单位所造成的,主要有这样一些情形。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解释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迫使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其具体的法理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主要是由于用人单位主观上的过错所造成的劳动者离职,因此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只是按照劳动合同正常到期之后,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主观上的过错,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则其赔偿金应该是2倍经济补偿金,其具体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只要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题主的离职,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这也是最基本的补偿内容。
四、用人单位所造成的题主离职,除了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外,还有哪些补偿?
(一)、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己的加班工资。
这里除了正常的加班工资之外,还包括那些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不过应该注意这些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有的是1.5倍工资,有的是二倍工资,有的是三倍工资。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二)、没有为题主缴纳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最好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交相应的社保费用。毕竟社保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到了老年之际,它对我们是一份重要的保障。
如果无法实现补交社保,才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三)、如果题主有工伤,并经过有关机构的专门鉴定而获得了等级评定,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当然这里有一个工伤等级的划定与具体的赔偿标准。具体的内容请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此我不在这里多讲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相关赔偿费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四)、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协助自己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因为自己的离职,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的。因此题主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不过这里应该注意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并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而是由社保局支付。用人单位只是协助自己办理相关的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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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讲法观点】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并不一定可以得到补偿,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要到经济补偿金。
哪些情形劳动者离职以后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明确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基于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
-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无法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变更的协议;
- 用人单位因破产、经营困难、重大技术革新、调整经营方案等原因,导致原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按照法律规定裁员的。
(三)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违法情形,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提供劳动保护以及劳动条件;
- 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按时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四)劳动合同到期,符合下列情形
- 用人单位不同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签。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主要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应当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是不足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月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结
并非所有的离职,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就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离职,用人单位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过长,经济补偿金最长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的;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资过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不得高于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离职以后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补偿呢?首先这个离职是分为个人主动离职,还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说是你个人主动离职的话,对于你来说你将获得不了一分钱的补偿待遇。并且你也享受不到失业金的待遇,但是如果说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或者说公司单方面开除你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待遇。
补偿待遇分为两个方面,第1个方面是可以一定的经济补偿就是你在工作单位工作期间的一个年限,根据这个年限来决定你可以获得几个月的工资补偿,一般情况下工作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也要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你可以获得多少失业金的待遇。
所以说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你个人来讲才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由于你个人原因造成的离开工作岗位的话,那么实际上你将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待遇。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首先要看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一,主动离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向公司索要赔偿。包含以下费用。
1,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此金额按照劳动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2,失业金。公司需配合办理失业保险,使员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按照当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的百分之八十进行计算。根据失业险缴费年限确定领取月数。
缴费1-4年领取月数分别为:3、6、9、12
缴费5-9年领取月数分别为:14、16、18、18、18
缴费10年领取月数为:19
缴费11年领取月数为:20
缴费12年领取月数为:21
缴费13年领取月数为:22
缴费14年领取月数为:23
缴费15年领取月数为:24
最长领取期限为24个月。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吃不穷穿不穷,万事不预必受穷”。
其实离职又分为“自动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两类,其中由于发生事件的行为人不同,相应的补偿也是不一样的。
我是职场新人秀,接下来由我细来大家说说离职后有那些权益需要算。
无论是辞职也好还是辞退,未休的法定带薪年假一定要清算
带薪年假:是指劳动者每满一定年限后,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带薪假期。具体时间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标准为: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离职人员未休带薪假期应该如何计算: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的标准来支付年休假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经济补偿金——辞退人员的专享
如果你是被辞退的,或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不再续签的、被裁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你都可以领取企业给你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满半年以上工龄折算一月工资,不满半年工龄折算半月工资计算。
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否则的话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笔代通知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不过这笔钱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会给的,假如用人单位选择提前三十日通知你,就没有,但这种方式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很不利,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做离职谈判时一定要求支付这笔钱就好了。
失业金
这笔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但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而且证明书上要标有辞退字样才可以。
这个依据失业金领取的而定的,也有一些单位明明是辞退但是喜欢上这个上面标辞职字样,这样的话就享受不到失业金了。
以下是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1)如果你是被企业辞退的,并且在企业已经交了缴纳失业保险一年,则你可以享受。
2)失业金标准一般是高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你要确定你的离职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的?如果我们按照正常的流程一般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有过错,先收集好证据,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你要较真,按劳动法来,还是有可能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您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你是正常离职吗,离职手续都办理好了吗,如果是正常离职,那么你的工资部分企业要给你,不明白你还想要什么补偿?员工自己正常离职的公司只为给你正常应该给的内容。
如果你是被动离职的,如果你不是过错方,或者因某种协议违背原因离职,而是公司裁员、劝退等等,那么你可以要求补偿,一般是最后的月度工资+1倍工资补偿,有些公司也会给2倍,当然你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你的正常权益得不到保障的话,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您无过错离职,公司与您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每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存在过错【拖欠工资、未缴纳保险……等等】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赔偿。——详细条款很多,请参考《劳动合同法》。
这个应该要看你是自离还是辞退吧,前者应该是没有什么补偿的,辞退还是有一些的,具体可以看劳动法
如果您无过错离职,公司与您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每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存在过错【拖欠工资、未缴纳保险……等等】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赔偿。——详细条款很多,请参考《劳动合同法》。
分情况。
1、自己辞职的,一般不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2、公司违法解除,有补偿。例: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应补缴社保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双倍月薪(上限12个月)公司单方面解除,企业应支付赔偿金(N+1)其中N为工作年限,1为代通知金。公司违法解除,企业应支付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补偿。
3、一般是企业想让员工离职,但员工不想离职时发生。比如员工绩效未达标,企业希望员工离职,给予一定的补偿,希望员工同意离职。
不拖欠工资就不错了
要看是自己辞职和自动离职的还是被公司解聘的,前者是没有补贴的,后者是可以获取补偿。可以咨询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