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证据清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证据清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原告要举示:
1、合同,合同纠纷最重要的是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等;
2、是履行证据,包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等证据;
3、企业资质方面的证据,证明承包人具有相应资质承包工程,用以证明合同的效力;
4、有双方结算的证据就举示结算证据。如果没有结算的证据就要请求结算,那么工程量的证据、签证单、核价单、增量工程、施工图、竣工图以及司法鉴定申请等;
5、已付款包括代付款证据也很重要,不过一般是被告举示;
6、质保金、质保期的约定,质保金依法应在工程款中扣除;
7、履约保证金的证据,往往工程款纠纷都涉及保证金的退还。最后,鉴定后,还要举示鉴定费的证据,涉及诉讼双方当事人分担鉴定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提供的证据有:
1.施工合同文件,含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2.完成工程的量结算;
3.完成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索赔证明文件资料;
5.工程款往来明细;
6.施工过程工作联系单等。
建筑工程官司可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发生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时,打官司就是双方最好的选择了,但是到法院打官司,是需要讲证据的,只要证据充分,才能胜诉。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1、书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报价文件,包括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报价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0、.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包括:工资单、工资报表、工程款帐单,各种收付款原始凭证,总分类帐、管理费用报表,工程成本报表等。总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想要赢得官司就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资料。要是案件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不清楚怎样收集证据资料的,可以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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