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名称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更改新的名称分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企业确实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变更了企业名称,更名前后的企业为同一个法人主体。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没有什么影响。
第二、说是更名,实为新成立的公司或者用另外一个企业名称,两个公司属于完全独立的法人主体,这种情况下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实际是劳动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动,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并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工作年限有影响。如果因某种原因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会以此为由切断工作年限。
但法律有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你这个问题应该是公司名字修改及法定代表人修改后签订的合同协议的效力吧?
目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名字变更以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这些都是属于公司形式变更,原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并不改变权利义务主体。也就是说,原来签的合同对新公司仍然有效,之后签的合同协议当然也是有效的。
比如,你原来和芝麻开门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当时芝麻开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三。但是,一年后芝麻开门有限公司改称小鬼当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改成了李四,根据法律规定,芝麻开门有限公司要按照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到当地市监局登记变更事项。这种就是非常明显的公司形式变更,因为虽然变了个名字,但是新公司还是原来的公司,你之前和芝麻开门有限公司签的合同仍然适用于小鬼当家有限公司,你后面和小鬼当家有限公司签的合同当然有效。
总之,有关公司形式变更的,那么该公司原来签的合同继续约束于合同主体,后来签的合同继续有效,债权人就原公司的债务继续可以向新公司追讨。
公司名字变成张三还是李四,公司本身没有变,只是公司的对外称谓变化而已。公司名字的变更在法律上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写离职和重新签合同,法律效果就是让你以前的工龄归零。这样在解除劳动关系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以前的工龄不算。
公司这么做,就是利用劳动者不懂法,规避工龄,想在以后解除劳动者的时候少赔偿。所以,劳动者要注意,一定不要写个人原因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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