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越权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个人独资企业越权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1、你朋友开的是个人独资公司,你和他签合同协议肯定没效果。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法人,也就是说公司和自然人一样是法律上的人。你和股东之前签合伙协议,在法律上根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约束力。除非你朋友开的是合伙企业。
2、你如果想入股公司,可以和你朋友签订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并办好验资手续,这样即使暂时办不下来工商变更,你的实际股东资格在法律上也是能够得到认可的。当然,最好尽快把工商变更登记办掉。
这家公司后来更换了董事长,并在最近向我公司发函,称其公司章程上规定签订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而这份合同未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事后据了解,这家公司所说属实,那么这份合同是否如对方所称无效呢?(王先生)王先生:您公司与对方所签合同是有效的,除非对方公司能证明其原董事长在签合同前已告诉您公司他的职权范围。我国《合同法》对此有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合同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一规定是基于保护善意相对人(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合同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因为一方当事人与对方法人代表、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是很难弄清他是否越权。若不这样规定,合同一方很容易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损害对方合法权益。您公司与对方合同虽然没有公司盖章,但有作为法人代表的董事长签字,这就代表了公司意志,所以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而对方公司不能仅以原法人代表越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因为其内部章程虽然对社会公开,但不应当在法律上要求他人在签订合同前都要去工商部门查阅其章程。否则既不符合交易实际情况,也不公平。但如果您公司签合同前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原董事长是越权,则构成了主观上的过错。对此,法律不予保护,而认定该合同无效。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 张天武
你作为自然人,和对方的合同有效 企业和对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因为企业自己就是一个法人,在法律上你不能代表它
这个问题涉及《公司法》与《合同法》,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相对人属于善意相对人,尽管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其他负责人反对,但不影响合同已经生效。
一、相对人为善意的则合同有效
就是看合同订立时,相对人是否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了权限。相对人为善意即合同相对人主观上不知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订合同行为超越了权限,该合同有效。因为基于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须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二、其他人反对也不影响合同已经生效
若合同相对人的主观为恶意,即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情况,该合同为无效。
若公司对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则该合同有效;若公司为在合理时间内对该合同追认或者明确不承认该合同的效力,则该合同无效。
本问中,合同相对人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无权签订合同,尽管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其他负责人反对,但不影响合同已经生效。
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
若因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法定代表人向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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