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否两年有效
借条是否两年有效
回答你的问题:简洁明了的告诉你,起诉的话,找对了管辖法院,只要材料准备齐全,法院会受理你的案件。
扩展一下:如果在案件受理之后,对方提出来你的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你又拿不出来相关证据证明你的请求没过诉讼时效,那你就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就不管了,你就该想一想除法院起诉之外的其他方法来要回你的钱了。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首先,关于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生效后,2017年10月1日开始,诉讼时效调整为三年,你这欠条在这个时间之前签的,确定的是普通债权,两年诉讼时效,并且自欠条签订之日起,加上两年,并未到2017年10月1日,所以已过两年诉讼时效并且不能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如果对方不提诉讼时效的抗辩,就对你没影响。其次,对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形,看你的债权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没有或者想不起来,可以自己动手操作,促使对方承认欠款并履行还款义务,还完还好,没有还完再去起诉,如果对方不认不还,那就祝你好运。
法谚云: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所以类似情形还是早些采取措施比较好。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的责任。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1、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根据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第188条对于诉讼期做了新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借条注明还款之日起计算,在3年之内起诉有效,超过3年,丧失了胜诉的时效。丧失诉讼权利,但是不丧失实体权利,借款人归还借款,有收受权利。
2、借条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如果诉讼时效快到期,借款人与债权人签约延期归还,诉讼时效中断,从延期归还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内起诉有效。可以多次签约延期。多次中断诉讼时效。
3、如果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为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从借条签署日期算起。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在到期之日起的第二天到3年之内,任何一天可以起诉。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从持有借条之日起的20年内任何一天都可以起诉。
三、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诉讼时效还是借款期?
1、如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则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为时效期间届满;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即不论出借人是否知道还是不知道借款期间届满,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2、如借条没有约定何时还款,则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呢?自出借人催告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3、如有效期是指借款期间,则是借条中约定的期间
4、欠条则不属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需要结合具体记载内容来判断。但在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中,要约定借条而不是欠条,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借条无论几年,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条本身的实体权利永远是有效的,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只不过,说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就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来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如果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起算点应该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起算点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起计算。
但但但,法律并不禁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些条款的规定,意思是说,在诉讼中,即使债权人出具的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官也应当受理,而不能主动说明、或者适用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裁判原告败诉或者不予受理,如果被告不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诉讼继续进行,而不考虑超过诉讼时效的因素。
有效。你的问题涉及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借条的合同效力。
一般而言,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并生效。因此,三年后打借条,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合同效力瑕疵情形,借条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你描述的事实,借款事实是在三年前发生的,此时打借条最好要在借条中明确借款已经支付给对方的事实,尤其是通过现金出借的情况下,避免发生争议后无法举证证明借款已经支付给对方。
第二个层面,诉讼时效问题。
你的问题中提出“三年”这个时间,我理解你的担忧是诉讼时效已经经过。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是这个3年的期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断后3年的期间重新起算。常见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有:3年期间内要求对方还钱、提起诉讼或者对方同意还钱,又或者3年期间届满之后,对方同意还钱,此时诉讼时效期间仍然重新起算。
因此,你的问题里提出的三年后打借条,属于对方同意还钱这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另,超过诉讼时效不意味着不能起诉。你可以去起诉,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但如果对方不抗辩,比较诚信,愿意还钱,也仍然可以胜诉,取回借款。
他最后一次还你利息是什么时候?是否有转账记录?给你的建议:先不要直接去起诉,先找他让他给你写一个还款计划,注明新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比如一个月后或者十天后归本,然后等他逾期了就可以按旧借条和新的还款计划去法院起诉立案了。这样就避免了诉讼时效问题。另外,你这个借条写得太简单了,利息都没有约定,基本上是按无息推定的,还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都没有,借款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是不可能的。不过楼主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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