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对欠款人,或借款人不能以二年或三年有效期,应当事人在世之前都有效才合法,现在有钱不还的老赖特别多,不让这些人钻空子,把这些起诉了还还清偿债务的老赖拉上黑名单,公布以众!!!
很多人都以为借条和欠条只要在手上就能够找借款人要回借款,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借条、欠条都是有一定期限,过了期限就属于无效。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
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举例:甲借乙的钱,2003年12月7日借,2005年12月7日(今天)到期,未还。乙的权益从现在起就“被侵害”。乙必须在2007年12月7日之前提出诉讼。过期即失去追偿的权利。有办法延长有效期。举例:乙可以在2007年12月7日前,如11月、10月??向甲催收欠款,并保留他确实催收过的证据(录音、有甲签字的还款保证书、见证人等),那么,诉讼的有效期就从当时重新计算,二年内有效。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2000年3月,李某分别借给路某和戚某三万元整。路某写的是借条,内容为“今借到李某现金三万元整”;戚某写的是欠条,内容是“今欠李某现金三万元整”,但是二人都没写明还款时间。2003年2月,李某多次向路某和戚某二人索要后未果,将二人起诉至法院,问李某会不会胜诉?答案是路某败诉,李某胜诉;戚某胜诉,李某败诉。
借条: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欠条: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借条和欠条中,均可写明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其写明的还款日期之日起两年有效。
假如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话,那可要注意了,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这是因为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2年,当写欠条的时候,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写借条的时候权利人还不知道债务人会不还钱,所以可以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
很多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借钱还钱的问题,可是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是不是该打一张借条还是欠条呢,这个问题就难道了一些人,究竟怎样才是对自己利益最大的保障,不如先来看看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吧。
借条反应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的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只有借条才是借款的有力凭据;而欠条只是借钱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当借条和欠条在法庭面临举证时,持有借条的债权人只需要向法官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持有欠条的债权人则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遇上老赖故意不还,否认事实,则必须向法官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所以当看完这些内容后,如果你正准备借钱给别人,或者手上持有的是一份保质期不长的欠条时,为了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让对方将欠条换成一张借条为好。
中国的文化太深渊,借,和欠,你们说的有区别,那是玩不要脸的文字游戏,借条,欠条总之,是欠人家钱,欠钱就要还钱,那那么多的废话,这就和放屁,先脱了裤子放完了屁,在把裤子穿上,一个道理。
感谢邀请!
1.借条
借条分为“注明还款期限”和“未注明还款期限”两种。
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的,它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满后的两年内。
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它的诉讼时效很长,为20年。
2.欠条
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
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
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
诉讼时效期
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
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
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
法律规
定
?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一、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
形成的原因
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
形成的原因
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
形成的原因
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
企业承包
产生的欠款,因
损害赔偿
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都是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
诉讼
时效。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
借款人
请求还款,
诉讼
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四、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3年,主要依据借条或欠条的内容来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1、借条和欠条的差异: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2、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欠条上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
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借条的有效期,是
诉讼
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
民法通则
》“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
债务人
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
债权人
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
债权
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举例:甲借乙的钱,2003年12月7日借,2005年12月7日(今天)到期,未还。乙的权益从现在起就“被侵害”。乙必须在2007年12月7日之前提出诉讼。过期即失去追偿的权利。有办法延长有效期。举例:乙可以在2007年12月7日前,如11月、10月??向甲催收
欠款
,并保留他确实催收过的
证据
(录音、有甲签字的还款
保证书
、见证人等),那么,诉讼的有效期就从当时重新计算,二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
债务
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
债权债务
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有些人平时很大方,还钱不爽快,欠别人钱那怕省吃俭用都要还上,信用是自己给的,一次打交道推三推四,下次别人有钱也不借,借钱是当时困难,当借你钱的人要你还钱是他也有急用钱的地方
首先要搞清楚有效期是什么?是诉讼时效还是借款期?
1、如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则自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到期之日起2年为时效期间届满;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即不论出借人是否知道还是不知道借款期间届满,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2、如借条没有约定何时还款,则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呢?自出借人催告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3、如有效期是指借款期间,则是借条中约定的期间
4、欠条则不属于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需要结合具体记载内容来判断。但在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中,要约定借条而不是欠条,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