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写借条还是欠条
借款写借条还是欠条
借贷关系写借条,最好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且金额与借条中金额相符。如第三人收款,需在借条中写明指定收款人的姓名及账号。能不现金就不现金。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仅限于学理分类,实务中会区别意义不大,因为都会对基础事实审理。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区别: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两年。[2] “欠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3] (法复[1994]3号)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生活中,很多人对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在出具条据时,误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条上还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
一般借钱出去是要写借条还是欠条呢,怎么写好,急急急?
这个问题,你要钱借出去给别人,那就写一张借条【你姓名:张某某】借款原因:可写也可以不写。还款时间要写清楚。这是小额借款
题目:借条
今借到张某某人民币500元整,这个要大写字母:五百元整。借款时间一个月,将于2020年9月1日还清。
借款人签字:
借款时间:2020年8月1日
大额借款1万元以上的,又要重新写。
题目,借条
今借到张某某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借款时间一年,从2020年8月1日起到2021年8月31日止。年利息:按银行同款定期利息1.75%到期应付归还:人民币本金加利息=1075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柒拾五元整。
借款人签字:
借款时间:2020年8月1日
个人认为还是要打借条,亲兄弟明算帐,以免突发情况,闹不愉快,连朋友都没得做,不过,个人以为朋友之间最好不要借钱,有些时候,出问题就在钱上,无论多少!最好别借!
借条和欠条不存哪个更好的问题,二者法律内涵不一样。首先先明确一点:借条和欠条不是一个东西,而且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绝对不能混为一谈。从最基本的意义上看这两者就有明显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3年,而借条的时效性长达20年。借款事实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把钱借出去不打借条,存在风险。
在人际关系交往中,难免会出现借贷关系。到底把自己的钱借给朋友时打借条还是欠条呢,由于对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有对朋友的情份和信任程度的了解。有的可能就要一句诚诺,借条欠条都不打,有的打借条和欠条都可以。其不知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道理,往往人们会顾及情面而不好意思要求对方该怎么做。实际这是错误的想法。
坑你的大多数是你最信任的人,还是先小人后君子的为好。
借钱不还的人大都是亲戚、朋友、同学这一类人。没有这层关系在里面你也不会借给钱他们,也就少了很多麻烦事,烦心事。可到最后坑你的骗你的大多是你最信任的人。所以说不论做什么事还是多留个心眼为好,不要莫不开情面,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明算帐。把事情讲明白,终归发生过那些个借钱不还的事。要是真朋友,觉得他会理解你的。别到时只为当时莫不开面,到最后真发生借钱不还的事,钱也要不回来,朋友也做不成,鸡飞蛋打两头空。
借条与欠条性质的区别在哪里。
至于钱借给朋友是打借条好呢,还是欠条好呢?咱们先来说一下借条与欠条的性质区别。
借条属于他人当时遇到了经济上的困难,寻求另一人给与经济上的接济与支持,来缓解借钱人经济上的压力所产生的关系,属于借用关系。是带有流动性质的,在流动性质中采取加固的一种方式。应当以当事人打借条为宜。
欠条一般属于当事人当时经济上有一定困难,而支付不了另一方的钱款。这是一种固有的,所欠另一方的事实。比方,老板由于种种因素给工作人员当时结算不了工资,做为一种证据而写下的属于欠条。再比如你借给另一方的钱,到时间另一方却还不上所产生的事项,为了有效的约束对方,也是属于打欠条。欠条属于一方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实现不了当时该给款项的承诺,而写下的证明材料。
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法律诉讼期都是两年的有效时间,超过两年就不在法院受理范围之内。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就在于,出借人在向借款人催要债务不偿还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诉讼之日起,开始算诉讼期为两年,不诉讼不计算。比方说你借钱给某某有三、五年了,某某就是不还,这时你到法院提起诉讼,从这个诉讼时日算起两年的时间。欠条就不一样了,欠条从立下之日开始算起,也就是说从写欠条那天算两年,超过了法院就不在受理了。
所以说把钱借给朋友时还是写借条为好。
你好,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呢?
首先我解释一点:借条从法律上来说,性质就是借款合同,只不过因为大家看多了银行借款合同,就认为借条和借款合同不同。借条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
那么如何写借条呢?
借条是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书面凭证,因此,要使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条必须具备要求。有几点必须注意:
1、明确的借款人(借款方:债务人)和贷款人(出借方:债权人),双方姓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小名、别名、曾用名。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
2、明确的金额,必要时要有大写。
3、明确的借款期限(可以不写)。
4、利息约定:以不超过月利率3%为原则。
5、是否需要担保人。
6、借款日期。
7、借款用途。
8、借款支付方式(可不写,但当面支付现金的,要求出具收条,银行或微信转帐的,要保留支付凭证) 。
总之,借条只有符合要求,在万一发生纠纷时,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一些极个别的债务人喜欢“钻空子”,在借条上的玩起“文字游戏”,利用几字之差,得以逃避债务,使得借条变成了一张废纸。
3年前,王某向朋友徐先生借了一笔钱,用于资金周转,哪知,钱一借出去,就如打了水漂一样没有了音信,直到徐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起诉,法院现在强打老赖,强制执行处理王某财产时,双方才达成了还款协议。 其实这样类似欠账不还的老赖有很多,有什么办法能做到防范于未然呢? 法律哥提示您一定要注意借条上的这三个字,以防止“掉进陷阱”
一、是“借条”不是“欠条”,借条不等同于欠条 我们知道现在借钱,多数人还是有打借条意识的,但是往往把借条写成欠条,就是这么一字之差,就有可能遇到老赖。 借:是无其它法律事实的情况下,先从对方拿走,一定是要还的。 欠:是由于其它的法律事实导致的应偿还的义务,欠的来源可能包括:合同关系、由借而产生的多种情况。 总体来说 借的话就产生欠的效果,但是欠就不一定是借引起的。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自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自出具借条之日起超过20年不主张权利的,法律不予以保护。
二、少写一个“到”字
“借”和“借到”两个词意有区别,“借到”能够体现事情发展到某种状态,能够说明借款行为已经完成。建议,书写借条时应措词严谨语意明确,且收到借条后让债务人再出具一张收条,以避免出现纠纷。 三、借条上出现多音字傻傻分不清楚 在很多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因为多音字闹矛盾的不在少数。比如下面这起案例: 李某借了周某10万元,李某第一次还了1万,然后从新出具了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李某借周某10万元,今还欠款9万元整”。
还字有两个读音想必大家都知道“huan”“hai”想必大家都知道,不同的读音所产生额意义也就不同,所以我们在立字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多音字的使用,一定要规范。
有事找律师提醒: 借钱这事也是个谨慎的事情,立凭证时,是写“借条”为宜,在措词时务必多加考虑,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数额较大的,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找律师审核才行。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极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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