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的货款要写借条还是欠条
别人欠的货款要写借条还是欠条
欠条一定要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才有法律效力。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扩展资料写具有法律效力欠条的注意事项1、债务人信息借款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按上手印。2、债权人信息相比债务人信息,债权人信息可以简略一点,可以只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债务金额为防止金额被篡改,最好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写明借款金额。
4、债务产生原因欠条上可以简单描述债务产生的原因,在起诉时有利于法官进行判断从而避免败诉。
5、认真阅读防止歧义写完欠条后要认真阅读防止歧义,除了上文提到的“还欠款”导致还款金额歧义,常见的欠条歧义还有“张某借到李某1000元”导致的债权人身份歧义。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如果是借贷关系,建议最好写成借条。原因如下: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诉讼有效期不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因为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二者的举证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提供帮助。
一定要!
说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例子。朋友因为交房租比较着急,临时周转不开。因为是直接交给房东的,我当时是和他合租房子,他算是我的二手房东。就帮他支付了一期房租,因为是直接付给房东的,他也说过了这几天就给我,钱也不是很多,就没在意,他回老家有事了。
直到我房子到期,也找不到他人了。前期打电话,他还接但是不说什么时候还钱。后来干脆电话不接、微信、qq不回。直接消失了。自己一脸懵逼。在此之前我已经认识他2-3年了!
在金钱面前啊!什么人性啊?没有的。如果我当时让他打了借条,我会直接去法院起诉他,不是钱多钱少的事情。
这件事让我从此不借钱给任何人,包括帮别人垫钱啥的,我都不会帮忙的。如果借钱,请写借条,借多少,利息多少,什么时候还,最好有个担保人,一式两份!
总之朋友之间一定要写借条。虽然看起来不起眼的一个行为,还是那句话不要考验人性。合乎法律效力的欠条或者借条,可以保障你的权益!
不要怕这样做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在乎你的朋友,会主动要求这样做的!连借条都不愿意写的,你慎重考虑再借钱。当然钱太多了的人,不用考虑。
首先,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单纯的借钱,借款人出具的是借条,即使名为“欠条”但实质上是借钱的,形成的也是借贷关系。而“欠条”从法律上讲是存在一定的基础关系而出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比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结算后,买方出具“欠条”表明其尚欠卖方货款的数额。其次,借条是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最主要和关键的证据,借条上主要应写明以下几项内容: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款时间、约定利息、借款人签字落款。至于借条要用什么纸张和笔书写没有特别要求,从字迹的保存性来讲,不建议用铅笔书写,最好是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第三,至于是否要写明归还日期,要从不同的角度上去看。写明了归还日期,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归还期限到期之日起,如果出借人两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就超过了诉讼时效,失去了法律上的胜诉权;没有写明归还日期的,适用二十年的民事权利保护期间,在此期间内,出借人均可主张权利即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总的来说,在借条上确定归还日期有利于明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别人欠的货款要写借条还是欠条“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