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改名字的后果
第二次改名字的后果
我和你情况一样。 出生登记的时候,民警粗心大意,给我写错了名字,更正的时候就给我弄到曾用名去了。 直到我今年去派出所改名,申请提交上去了,被打回,理由是已经改过名不能再改。我就和民警们商量,说明了我的情况,从来没有改过名,是当年那个民警的疏忽,但是现在已经找不到那个人,我也拿不出证据。 民警们商量了一会儿,让我写个保证书,一切后果自负,并且作出情况说明,从未改过名,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他们说只能试试,看上面的了。 三天后,我通过了!我们这边比较松,有几个同学改名字都很容易。 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和民警商量,求助一下,当时我和一个民警求助,他说没办法,不理我,我站着不知所措,另外一个民警过来看了看,就给我出了主意。 以上仅供参考,祝你顺利。
这个确实麻烦,不用说是留学生海龟了,就连我们内地的人改名字就会引起很多麻烦事,最好让你的户籍地给你开一个户籍证明,证明你的曾用名和现用名是同一个人就可以了,记住,证明要盖公安局的公章才可以,多复印几张以后用得着。
1、不会有影响:公民更改户口本名字的,以一次为限,原来(出生证)的名字会在本人的”曾用名“一栏体现;
2、虽然当事人的名字更改了,但是”常用名“和“曾用名”对应的都是同一个身份证编码(当事人),因此不会对当事人的生活等造成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谢邀,我没有改过名字,但是因为见识的其实还不算少,所以改名字对自己本人的一些影响还是有些看法的。
首先,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名字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很重要的,往往能先声夺人,比如前段时间有个叫王者荣耀的高考生,刚考完试便因名字奇特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类似的还有一个叫黄埔军校的女生,都因为独特的姓名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名声,除夕夜的集五福活动,大家都在收集敬业福,其实,它依然可以是一个人名。
其次,一个好的叫的响亮的名字只能为你带来前期的优势,后期的发展还是要看自己的素质跟水平的,至于名字的运势和一些讲究在此不做讨论。
利: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名字改成一个优美的名字,那改名的好处不言而喻。本来因为名字的普通甚至难听而自卑的心理便可以得到解决,并且有时候因为名字的优秀,还会得到不一样的收获。就像我,会因为一个人的名字好听而会对她产生好感,尽管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而且我相信,像我这样的人肯定不是少数。所以说,改名字的好处还蛮大的。
弊:至于改名字的弊处,我认为跟利处比起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改名字的弊处,在于一开始的麻烦,毕竟改名字也是个挺麻烦的手续;再一个弊处就是,以前熟悉的人会一下子改不过来,到时候会显得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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